2023年陕西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秦岭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等级面积占比达99.3%

时间:2024-06-06 07:29:35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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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陕西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秦岭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等级面积占比达99.3%

同时,我省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 明确轻微不罚具体标准,扩充首违不罚事项, 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改正空间

6月5日,省生态环境厅对外发布2023年陕西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根据公报,秦岭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等级面积占比达到99.3%。

公报共分为七个部分,分别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自然生态、声环境、辐射环境和农村环境。公报显示,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10市平均优良天数282.9天,同比增加3.2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6%;111个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四项污染物减排年度任务全面完成;全省土壤、核与辐射环境总体安全稳定。

公报显示,秦岭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等级面积占比达到99.3%。2023年陕西省生态质量指数(EQI)为70.05,生态质量属于“一类”。其中,秦岭地区生态质量指数为82.20,生态质量属于“一类”。

2023年,全省河流水质总体优,230个国控、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较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较上年下降1.7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黄河干流水质保持优。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稳定保持优。

全省19个县(区)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11个县(区)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国考10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4.12,同比改善1.4%,西安、咸阳、渭南三市在168个重点城市中位次逐步前移。

完成陕西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实施方案。加强重点行业环评管理,依法依规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强化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实行项目环评“即受理即评估、评估审查同步、不见面审批”,简化项目审批流程,环境影响审批比法定时间压缩60%以上。开展21个县区(园区)低碳近零碳省级试点。

2023年底,《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梳理的4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其余25个问题正积极推进中。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46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433个,其余均按时序推进。2021、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共反馈5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9个,其余5个问题正按时序推进。

同时,我省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 明确轻微不罚具体标准,扩充首违不罚事项, 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改正空间。出台《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对2198家企事业单位进行评价,按照不同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编辑:刘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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