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23条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时间:2024-01-15 07:52:22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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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23条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就业指导方面,各高校须严格按照1∶500师生比配备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按照不低于毕业生在校期间学费总和的1%设置就业工作专项经费,加强就业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1月11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扎实推进教育部“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该厅日前出台23条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

本次出台的23条措施围绕持续强化高校就业工作主体责任、积极构建高质量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全力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充分运用政策性岗位优势稳定就业、切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完善就业监测与评价反馈机制等6个方面展开。

就业指导方面,各高校须严格按照1∶500师生比配备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按照不低于毕业生在校期间学费总和的1%设置就业工作专项经费,加强就业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各高校要加强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为学生提供更加个性化、精准化、便捷化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服务。

扩就业与稳就业方面,各高校要进一步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切实加强校园招聘市场建设,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举办校园招聘活动;加强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供需对接,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作用,不断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积极通过鼓励引导毕业生基层就业、深入落实大学生征兵工作、做好升学就业有序衔接等方式,做好毕业生稳就业相关工作。

就业帮扶方面,各高校须严格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开展重点帮扶,为每名就业困难毕业生至少提供有针对性的5个岗位信息,通过就业指导服务、就业岗位推荐、就业技能培训等措施,持续为困难毕业生提供有效帮助,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全部就业。

此外,陕西各高校要不断加强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完善就业情况反馈机制、加快学科专业调整步伐、深化就业工作评价改革,更好发挥毕业生就业状况对高校招生、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的反馈作用。(记者 郭诗梦)

编辑: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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