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经营过程中遇到用工管理、合同订立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得专门找人咨询,现在好了,一个电话就能解决,生意做得舒心又安心。”8月20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卢洛军到商洛市世新影像有限责任公司走访调研时,该企业负责人蔡建民对法官包联企业工作带来的实惠赞不绝口。
今年以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全省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要求,围绕商洛市“营商环境最优区”建设目标,深化拓展百名法官包联百家民营企业“双百”活动,积极完善以建立一个“职责”做好服务、完善一个“通道”化解矛盾、制定一个“办法”研判问题、推出一个“措施”助力发展、确定一个“底线”严明纪律为内容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倾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其中,一个“职责”就是指法官包联企业工作职责。
“我们给企业发放法官包联企业工作职责卡,卡上有法官的姓名、联系电话、照片等信息,还列明了具体职责。”卢洛军说,目前,商洛两级法院已向100多家企业发放法官包联企业工作职责卡,全面压实责任,通过“一对一”问需于企,充分发挥法院助力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
为更高效化解企业所涉及的矛盾纠纷,商洛中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涉企服务“绿色窗口”,建立特别“通道”,充分发挥诉前调解机制,运用商会等特约调解组织的多元解纷功能,实现涉企案件“简案快执、难案精执”。
此外,为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商洛中院制定一个“办法”,按照有据可查、真正办理、积极协调、有问必答的工作要求,针对企业的不同司法需求建立台账,通过科学研判、妥善处理、及时反馈,做到企业反映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将法律服务做到企业家的心坎上。
“企有所呼、我有所应。”今年以来,商洛两级法院“一把手”集中走访75家民营企业,干警送法进企业400余次,召开企业家座谈会47场次,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700余件,竭力为企业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温度、更可期待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今年4月13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十大案例和相关措施制度,并向企业家代表发放《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
“春意盎然景色新,送法入企暖人心;‘双百’活动办实事,助推发展惠民营;工商联法优环境,为企服务受好评;学法守法避风险,法官护航保安宁。”商洛陆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李开旺参加了这场诚意满满的新闻发布会后,心情激动,将内心的喜悦写进微信朋友圈的诗作中。
发布典型案例、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推广“1+N+1”多元解纷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和破产案件审理制度、组织庭审观摩、集中授课培训、开展法治宣传培训……这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举措,就是商洛中院“五个一”工作机制中的“措施”。全市法院立足发展大局,打出优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组合拳”,全面精准服务企业发展,积极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法官应当依法廉洁高效办理涉及企业案件,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得有漠视企业利益、不作为乱作为、违法办案等行为,法院督查部门将强化监督……”8月22日,商洛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周晓军向记者介绍,为明确法官履职与服务企业的界限,建立“亲清”法企关系,商洛中院特意确定一个“底线”,即法官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坚守的廉洁自律底线,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法官干警纪律行为规范(试行)》,划清法官服务中的纪律红线,并明确纪检组、督察室的全流程监督范围,畅通企业投诉举报通道,用铁的纪律确保服务企业活动取得实效。
“法治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商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彩喜表示,商洛两级法院将继续扎实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要求,推深做实“五个一”工作机制,为保障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记者 陶玉琼 通讯员 李從熇)
记者手记
为企业带去看得见的好处
“欲致鱼者先通水,欲致鸟者先树木。”眼下,随着全省“三个年”活动的深入推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提供充足的阳光、肥沃的土壤和适宜的水分,已成为各地各部门的共识。而对于法院来说,如何坚持良法善治,不断丰富司法举措、延伸司法职能,精准对接企业发展需求,已然是一道“必答题”。
从“一个牌牌”绑定一个法官,到“一个窗口”优先化解涉企纠纷,再到“一本手册”提示法律风险……商洛法院推出的一系列安商惠企举措,看似都很“小”,却无一不“正中靶心”,紧贴企业最迫切的需求,实打实解决企业的困难,为企业带去看得见的好处。所以,好的政策不怕“小”,只要紧扣需求“接地气”,就能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优化营商环境既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也是一个持续性工程,只要经济活动的发展不停下脚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就必然要持续进行。要想让“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理念转化为更多实招、真招,还需进一步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摸准穴位、切中要害,努力让司法服务的每一点优化,都为企业布局扎根增强信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陶玉琼)
编辑: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