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因疫情防控未参加中小学教资考试 可在18日前申请退费

时间:2022-05-17 07:41:06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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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因疫情防控未参加中小学教资考试 可在18日前申请退费

《通知》还专门强调,仅受理因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被隔离、被限制出行未能参加本次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退费申请,其他情况不予受理


近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相关退费通知,退费对象为“因受疫情防控影响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

《通知》提到,2022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已经结束,一些考生受疫情防控影响未能参加考试,经研究并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同意,因受疫情防控影响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退还本次考试报名费。申请退费成功后,报名费按原缴费渠道全额返回,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半年。

退费受理时间:5月16-18日(现场受理时间为每日8:00-17:00,网上受理时间截止到18日18:00)。

申请退费的考生须在5月18日前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报考区(可以委托他人现场提交或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版申请材料命名格式为“考区+姓名+身份证号”,超过受理时限视同自愿放弃。考区考试机构进行核实,确定是否符合退费条件。

《通知》还专门强调,仅受理因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被隔离、被限制出行未能参加本次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退费申请,其他情况不予受理。

申请退费的考生需准备:考生退费申请表,准考证;考生本人考试预留手机号申请的“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截图应清晰完整;其他证明材料。考生须至少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手机短信截图、所在社区张贴的相关通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等)。

《通知》提醒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退费申请书,并确保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因信息错误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退费的,由本人承担;如有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明骗取退费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此外,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按原缴费渠道统一办理退费,退费周期可能较长,请考生耐心等待。 记者 付启梦

编辑:郭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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