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多地明天开展新一轮核筛 2人翻护栏逃避防疫检查被拘

时间:2022-05-03 16:42:51  来源:陕西交通广播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陕西多地明天开展新一轮核筛 2人翻护栏逃避防疫检查被拘

2884238)6、本次全员核酸筛查不提供纸质及电子证明,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明天(5月4日),渭南临渭中心城区、安康宁陕县开展大规模核酸筛查,通告全文如下:

渭南临渭中心城区开展大规模核酸筛查

为加强“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筑牢“外防输入”坚固防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省、市安排,渭南临渭区决定2022年5月4日在中心城区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筛查范围

中心城区范围(东至310国道南北线,西至渭清路,南至107省道东西线,北至渭河大堤)的所有人员(包括在中心城区生活、工作、学习、旅游等人员)。

二、时间地点

筛查时间为2022年5月4日6时至12时,中心城区共设置179个采样点617个采样台,具体以各街道、社区(村)通知的时间、地点等信息为准。

三、相关要求

1、参与本次全员核酸筛查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采样人员、市区各级志愿者等)提前在指定医疗机构完成核酸检测,按照各街道安排,提前到指定位置集结,领取工作证上岗工作。

2、全员核酸筛查期间,将暂停疫苗接种工作。中心城区小区(村)、单位、企业实施临时管控,所有人员按照社区(村)通知,分时段、分批次到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酒店、公寓从业人员和入住旅客要按照通知,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3、所有完成采样人员请将现场发放的标识贴纸,张贴在手机壳后或不易脱落、容易出示的位置。该标识是出入小区(村)、单位、企业或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影院等公共场所的有效凭证。在筛查结果未出前,提倡居家不流动,保持“两点一线”,尽可能减少社会面接触。

四、特别告知

1、请广大群众务必提前完成“陕西一码通”信息注册,采样时出示个人健康码;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和小孩,由家人注册“亲属码”,打印并携带(标注姓名、电话);其他未注册的,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现场登记后采样。

2、请广大群众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围观、不拍照、不逗留、不插队、不交谈,有序采样、即采即走。

3、未满16周岁或患有疾病的人员,须由监护人陪同采样;行动不便的人员,要提前向社区(村)报备,经审核后由采样人员上门服务。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和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应主动向社区(村)报告情况,不参加采样。目前尚处于集中隔离或居家观察的,按原有规定和渠道检测。

4、全员核酸筛查期间未在临渭辖区的,可在通告发布后,自行进行核酸检测,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告。

5、临时管控期间,因突发疾病、意外受伤等特殊情况确需出行的,可联系120、110或区应急救援车队予以保障。(联系电话:2884238)

6、本次全员核酸筛查不提供纸质及电子证明,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本次全员核酸筛查工作,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请大家互相告知,对拒不配合、不服从管理、扰乱公共秩序、制造传播谣言、妨碍全员核酸筛查工作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安康宁陕县中心城区

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安康市宁陕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于2022年5月4日在县城中心城区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县城中心城区四个社区(城南社区、城北社区、关一社区、关二社区)所有居民(包括辖区内生活、工作、务工、学习、旅游等所有人员)。

二、检测时间

2022年5月4日(星期三)早7:30至午12:30。

三、采样地点

城区共设置15个采样点:幸福安置社区采样点、卫生小区采样点、玉泉小区采样点、幸福花园采样点、新天地采样点、和谐小区采样点、粮食巷口采样点、广电小区采样点、政府广场采样点、车站采样点、文化广场采样点、滨河公园采样点、检察院后停车场采样点、东河小区采样点、松夏小区采样点。

图片

图片

图片

榆林两名货车司机翻越高速护栏

逃避疫情检查被拘

记者从吴堡县公安局了解到,4月28日,榆林市吴堡县公安局查处一起货车司机翻越护栏、逃避疫情防控检查案件。

图片

2022年4月28日下午15时许,青银高速吴堡出口疫情防控卡口工作人员发现,货车司机李某某步行进入高速公路闸道出站口,准备换班被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发现并带到疫情检查点接受查验。

经调查,吴堡籍司机李某某于2022年4月24日翻越护栏进入青银高速吴堡出口附近的立交桥下,与山西返回的霍某某换班。后霍某某翻越护栏进入地方道路进入县城,未在高速公路疫情防控卡口进行登记和配合疫情防控检查。4月28日下午14时许,李某某再次准备在青银高速吴堡出口收费站内的广场与霍某某换班,被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发现并带离接受疫情防控检查。

霍某某与李某某违反吴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严禁翻越护栏、违法通行”通告规定,逃避高速公路疫情防控检查点接受检查,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命令、决定,给全县疫情防控带来安全隐患。

图片

目前,霍某某和李某某被吴堡县公安局分别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编辑:韩睿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 了解陕西大事 关注陕西头条

网站简介 网站团队 本网动态 友情链接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工作邮箱 陕西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宣传自律管理承诺书

Copyright ©2006-2022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WWW.CNWES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法律顾问: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洪
陕ICP备070121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1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706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