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专项整治电动两轮车 你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标准吗?

时间:2022-04-12 15:32:42  来源:起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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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专项整治电动两轮车 你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标准吗?

按照省级部门相关政策,超标电动自行车使用过渡期满后,临时号牌作废,不得再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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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4月12日)起,西安市开始启动“电动两轮车专项整治行动”。你了解两轮车的使用标准和上路要求吗?快来了解一下。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规定:合标电动两轮车是指获得国家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设计时速在25公里以内、整车重量不超过55公斤、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并配有脚踏骑行装置。合标电动两轮车挂牌及使用均按照非机动车管理,通过带牌销售或到车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方式获得非机动车号牌(蓝色),路面通行时应行驶在非机动车道。

超标电动两轮车是指设计时速、整车质量、电池电压、电机功率等车辆参数高于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按照2019年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及省公安厅、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精神,2019年4月15日以后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再生产销售;2020年12月31日后陕西省不再给超标电动自行车注册挂牌;按照省级部门相关政策,超标电动自行车使用过渡期满后,临时号牌作废,不得再上道路行驶。其挂牌方式为2019年9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集中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号牌的方式获得非机动车号牌(黄牌)。

电动摩托车是指设计时速、重量等达到摩托车技术参数标准,采用蓄电式电机驱动的两轮电动车。其合格证标注车型属机动车范畴,注册登记号牌为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需购置交强险并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纳入机动车管理。登记挂牌时要审查是否在工信部公示的车型目录中,共分两大类分别是电动摩托车和轻便电动摩托车。

编辑: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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