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布通知 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延至年底

时间:2021-07-01 09:46:05  来源: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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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布通知 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延至年底

参保企业符合规定的稳岗返还基本条件,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6%控制目标,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6月3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切实做好陕西省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延续实施工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扩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失业补助金等政策将延续到今年年底。

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符合规定的稳岗返还基本条件,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6%控制目标,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裁员率计算公式为:(2020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2020年月均参保人数)×100%。

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参保企业职工按国家规定目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能在国家联网系统查询到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缴费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及以上。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参保缴费满1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按50%执行。失业补助金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参保缴费不满1年且申请时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农民工,按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发放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按月发放,每人只享受一次,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其他待遇,不办理异地转迁申领,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记者 王涛)

编辑:韩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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