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白水72427人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渭南全市无新增感染者

时间:2021-01-18 22:11:06  来源:渭南广播电视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陕西渭南白水72427人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渭南全市无新增感染者


1月18日晚,渭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渭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高洁就山西晋中市榆次区返乡人员输入性病例有关情况及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通报。

68aead8268c964bde7fff6711dc0ca3e.jpeg

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翟玉宝,市交通局党组书记段洪涛,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会军,白水县副县长、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胡小英等参加。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祖亮主持。

市县合力共同抗疫坚决阻断传播链

ff16d409696a6bf8e6c2b78d4096c52a.jpeg

疫情发生后,省委书记、省长先后提出要求和批示,市委书记、市长第一时间赶赴白水一线指挥。省市专家及时指导,市县合力共同抗疫,截至目前,全市未新增1例感染者。

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最坚定的决心、最快的速度、最有力的措施,坚守底线思维”,第一时间对郭某某实行集中隔离,第一时间送至定点医院,第一时间进行诊断,第一时间上报信息。严密排查郭某某所接触的人、物、环境。截至1月18日14时,省市县三级流调共排查郭某某密切接触者及场所暴露人员 3212 人,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5130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目前集中隔离792人,居家隔离7550人。蒲城县任某某及其妻子刘某某正在蒲城县医院进行集中医学观察,两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任某某5次核酸检测,刘某某2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其密接人员37人,已经全部集中隔离,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密接人员的密接人员339人,已经全部居家隔离,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对白水县林皋镇和城区共72427人进行了核酸检测,检测报告均为阴性。同时做好外环境的消杀工作。对白水县所有村组、社区、小区居民点实行封闭管理,组织各类志愿者2950人,全方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统筹全市力量,向白水县派出专家组3支、抽调核酸采样人员300名、流调人员150名、救护车20辆第一时间支援白水,设立核酸采样点77个,昼夜连续作战,与时间赛跑,切断疫情传播渠道。

做好应急物资调配,积极釆购、接受捐赠防疫物资并及时发放,现存医疗物资储备充足,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平稳有序。有序推进春耕备耕、果品销售,截至目前,向外运输苹果1100吨。医务人员、公安干警、志愿者、机关干部、群众等协力上阵, 众志“抗疫”。

全力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

网格化管控重点人群。 严控入渭关口,根据高、中、低风险地区,对所有返渭来渭人员,进行精准科学分类管理到位。织密农村、社区、村组防控网。对返乡人员做到排查全覆盖,完善“村报告、镇采样、县检测”工作机制,落实“零报告”“日报告”,网格化管控到位。对学校、商超、医院、养老院、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人员严格落实验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落实社区、村庄“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夯实“四方责任”,织牢重点人群排查管控网络。

“人物同防”不留死角。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对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执行“一县一仓”,全流程追溯,闭环管控。对所有快递物流执行“先消杀、后分派”。对区域外环境做好监测。做好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迎接农历新年。

强化前哨预警预判。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前哨作用,对全市发热患者,药店购买“两抗一退”药品实行实名登记、数据统计、分析预判,为市委、市政府研判疫情趋势、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持续提升防控能力建设。全市设置定点医院12个,备用医院11个,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1277间,购置移动PCR实验室5套,应急检测能力达到每日单检12万例。做好“技防”:完善“健康码”功能设置,提升智能技防水平。将应检尽检8类人群扩大到18类,扩大疫苗接种范围,保一方百姓健康平安。

高洁表示,新春即至,保畅保通保供应,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保障市民生活必需品和农副产品供应充足。组织开展各行业各领域安全隐患排查,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心弱势群体,送温暖、送关怀,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

编辑:张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 了解陕西大事 关注陕西头条

网站简介 网站团队 本网动态 友情链接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工作邮箱 陕西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宣传自律管理承诺书

Copyright ©2006-2022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WWW.CNWES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法律顾问: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洪
陕ICP备070121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1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706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