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高速交警曝光19起违法停车案例

时间:2020-11-30 07:52:16  来源:商洛高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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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高速交警曝光19起违法停车案例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行动,商洛高速交警大队西商中队积极开展源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现将近期查处的多起高速公路违法停车案例进行曝光,以强化警示教育。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行动,商洛高速交警大队西商中队积极开展源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现将近期查处的多起高速公路违法停车案例进行曝光,以强化警示教育。

1、10月29日16时许,唐某驾驶车牌号为苏B5XXXX小型汽车在沪陕高速西安方向1451km处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违法行为,被高交大队西商中队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其驾驶证记6分。

2、11月12日22时许,晋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豫HP8XXX重型普通半挂牵引车在沪陕高速河南方向1425km处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违法行为,被高交大队西商中队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其驾驶证记6分。

3、11月14日22时许,王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浙C29XXX小型轿车在榆商高速洛南段0公里100米处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违法行为,被高交大队西商中队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其驾驶证记6分。

4、11月14日22时许,王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陕E2PXXX小型轿车在沪陕高速1428km500m处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违法行为,被高交大队西商中队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其驾驶证记6分。

5、11月16日23时许,尹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冀D8CXXX重型普通半挂牵引车在沪陕高速1434km处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违法行为,被高交大队西商中队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其驾驶证记6分。

6、11月20日23时许,吕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豫PY6XXX重型普通半挂牵引车在沪陕高速1445km处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违法行为,被高交大队西商中队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其驾驶证记6分。

7、11月23日23时许,谢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苏AE1XXX重型普通半挂牵引车在沪陕高速1423km处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违法行为,被高交大队西商中队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其驾驶证记6分。

8、11月25日5时许,李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MR6XXX重型普通半挂牵引车在沪陕高速1436km处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违法行为,被高交大队西商中队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其驾驶证记6分。

9、11月25日3时许,田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宁C50XXX重型普通半挂牵引车在沪陕高速1437km处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违法行为,被高交大队西商中队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其驾驶证记6分。

10、11月25日3时许,刘某驾驶车牌号为豫RW0XXX重型普通半挂牵引车在沪陕高速1437km处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违法行为,被高交大队西商中队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其驾驶证记6分。

11、11月25日3时许,王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豫RJMXXX重型普通半挂牵引车在沪陕高速1436km处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违法行为,被高交大队西商中队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其驾驶证记6分。

12、11月25日4时许,李某驾驶车牌号为宁CE9XXX重型普通半挂牵引车在沪陕高速1437km处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违法行为,被高交大队西商中队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其驾驶证记6分。

13、11月25日3时许,马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陕EA8XXX重型普通半挂牵引车在沪陕高速1437km处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违法行为,被高交大队西商中队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其驾驶证记6分。

14、11月25日4时许,孙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 Q88XXX重型普通半挂牵引车在沪陕高速1436km处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违法行为,被高交大队西商中队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其驾驶证记6分。

15、11月25日4时许,马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宁CE2XXX重型普通半挂牵引车在沪陕高速1437km处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违法行为,被高交大队西商中队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其驾驶证记6分。

16、11月25日4时许,刘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宁E76XXX重型普通半挂牵引车在沪陕高速1437km处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违法行为,被高交大队西商中队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其驾驶证记6分。

17、11月25日7时许,惠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陕KC5XXX重型普通半挂牵引车在沪陕高速1437km处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违法行为,被高交大队西商中队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其驾驶证记6分。

18、11月25日0时许,侯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陕B36XXX重型普通半挂牵引车(危化品运输车)在沪陕高速1425km处实施机动车违法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被高交大队西商中队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其驾驶证记3分。

19、11月25日1时许,焦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陕B39XXX重型普通半挂牵引车(危化品运输车)在沪陕高速1425km处实施机动车违法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被高交大队西商中队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其驾驶证记3分。

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出现不得不停车的情况应该怎么做呢?

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容易引发追尾、多车相撞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不得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迅速报警。

在高速公路上如何杜绝违法停车情况的发生?

一、必须要有高度的法律意识,严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车的法律规定;

二、在准备出行前,要对所经道路有所了解,高速公路在距离每个出口、岔口2000m、1000m、500m 都有醒目的方向指示标志,选择所需出口后,就要预先选择好车道,减速行驶,提早开启转向灯,安全驶向出口或岔口;

三、假如方向判断出现失误,驶过了所需的出口或岔口,此时,要冷静沉着,千万不能停车、倒车、调头、逆行等,一定要选择下一个出口下高速,再返回到所需的出口。

本文来源:商洛高速交警

编辑: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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