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随意占用应急通道!商洛高速交警查处三起违停行为

时间:2020-08-09 14:31:01  来源:商洛高速交警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切勿随意占用应急通道!商洛高速交警查处三起违停行为

近日,商洛高交大队西镇中队严查高速公路常见的违法停车行为,震慑不法行为人,加大曝光力度。现对查处的三起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曝光。违法行为一 8月3日07时45分,李某某驾驶陕D8XXXX轻型货车在包茂高速西镇段991Km处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


近日,商洛高交大队西镇中队严查高速公路常见的违法停车行为,震慑不法行为人,加大曝光力度。现对查处的三起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曝光。

a6a7c7b85c65bbca185bcf47d3455e93.jpeg

违法行为一:8月3日07时45分,李某某驾驶陕D8XXXX轻型货车在包茂高速西镇段991Km处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

e91bd4b31ff1dd355c157da34257620b.jpeg

违法行为二:8月3日09时55分,薛某某驾驶晋M3XXXX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包茂高速西镇段962km+200m处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停车。

违法行为三:8月3日11时25分,王某某驾驶陕UEXXXX小型厢式货车在包茂高速西镇段1011Km+400m处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停车。

3167c1ee7876713e77a6c30ea7a45627.jpeg

上述三起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分别对驾驶员做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西镇高速交警提醒:请广大司机师傅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如果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故障,确需在应急车道临时停车的,应当及时报警按照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后方150米之外设置警告标志牌,夜间或雨雪天气增加摆放距离,提醒后方来车注意安全。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切勿随意占用!

本文来源:商洛高速交警

编辑:融媒体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 了解陕西大事 关注陕西头条
  • 像呵护孩子一样呵护朱鹮

    忒色 4月9日上午,在陕西汉中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陕西今年首只人工孵化朱鹮顺利破壳 2024-04-25

  • 书店的N种样子

    忒色 如今,西安还有不少像万邦古旧书房一样的古旧书店,它们开辟出了一个平静独处的角落,为喜欢古旧书的读者留下一方精神家园 2024-04-23

  • 韩城:千年古城传新韵

    忒色 1991年,韩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成立,出台《韩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管理办法》,强化对古城的保护 2024-04-22

  • 繁花似锦 秦韵悠长

    忒色 图为4月14日航拍宁陕县秦岭乡村绿道一角 2024-04-18

  • 曲江文旅2024长安踏春季活动启动

    忒色 穿着华服的“花神”翩翩起舞  4月14日下午,12位身着华服的“花神”现身大唐芙蓉园并巡游,这也意味着曲江文旅2024长安踏春季活动正式启动 2024-04-16

  • “陪拍”消费成西安年轻人时尚潮流

    忒色 一位“00后”“陪拍师”小张告诉记者,最近公园里不少来拍照的人手里拿着反光板、相机,甚至还带了小板凳、折叠梯——这其中很多都是“陪拍师” 2024-04-16

  • 西安打造“微短剧好莱坞”的无限可能

    忒色 演员市场成熟、拍摄场景丰富、制作公司水平在全国都称得上数一数二,西安发展微短剧产业十分有优势 2024-04-16

  • 在农科城奋力奔跑

    忒色 赛事期间,杨凌示范区酒店延迟至15时退房,新增7辆“杨马”专列,赛前赛后安排摆渡车,为参赛选手提供免费营养早餐……今年的杨凌农科城马拉松赛上,还有4120名青年志愿者活跃在赛场各处,提供赛道补给、线路引导、物品发放、医疗救助等服务 2024-04-15

  • 彩鹮的小伙伴也来啦

    忒色 两只彩鹮现身西安浐灞国家湿地公园  西安浐灞国家湿地公园供图    本报讯 (首席记者 龚伟芳) “彩鹮的小伙伴也来啦!”近日,西安浐灞国家湿地公园又传来好消息,在清明节假期刚刚现身的国家一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彩鹮,引来了另一只彩鹮小伙伴,让人大呼惊喜 2024-04-11

网站简介 网站团队 本网动态 友情链接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工作邮箱 陕西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宣传自律管理承诺书

Copyright ©2006-2022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WWW.CNWES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法律顾问: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洪
陕ICP备070121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1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706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