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和平 胡和平,男,汉族,1962年10月生,山东临沂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日本东京大学土木工程系河川与流域环境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教授。 现任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80.09--1986.08 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农田水利专业、水资源工程专业学习。 1986.08--1990.03 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教师,系党委学生工作组副组长、组长。 1990.03--1992.09 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党委副书记(1986.09--1990.07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水利学及河流动力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2.09--1995.09 日本东京大学土木工程系河川与流域环境专业博士研究生。 1995.09--1996.12 日本INA株式会社河川计划部工作。 1996.12--1997.03 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教师。 1997.03--2000.01 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副主任。 2000.01--2002.11 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党委书记。 2002.11--2003.09 清华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 2003.09--2004.08 清华大学教务处处长。 2004.08--2006.02 清华大学人事处处长兼人才资源开发办公室主任。 2006.02--2006.08 清华大学副校长。 2006.08--2007.12 清华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兼副校长。 2007.12--2008.12 清华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其间:2008.03--2008.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08.12--2013.11 清华大学党委书记(副部长级)。 2013.11--2015.04 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5.04--2015.05 陕西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5.05--2016.03 陕西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 2016.03--2016.04 陕西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2016.04--2016.10 陕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兼),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 2016.10--2016.12 陕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 2016.12--2017.10 陕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2017.10—2017.12 陕西省委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2017.12—2018.01 陕西省委书记、省长。 2018.01— 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九届中央委员,中共十八大、十九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省委委员,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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