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提升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法定义务履行质量

时间:2026-09-07 08:46:24  来源: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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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提升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法定义务履行质量

开展全域质控,及时消除隐患要求各县(区)严格对照质控细则要求,对辖区内全部重点监管单位实现质控全覆盖,规范填写质控记录,建立整改销号台账,督促企业按时完成问题整改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进一步提升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法定义务履行质量,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法定义务履行质量的通知》,通过建立企业自查、县(区)全覆盖质控、市级抽查的模式,安排部署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履行法定义务质量核查工作。

压实主体责任,抓实属地管控

要求各县(区)统筹执法、监测力量,细化工作任务、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人,压实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举措与时限,闭环落实整改。

开展全域质控,及时消除隐患

要求各县(区)严格对照质控细则要求,对辖区内全部重点监管单位实现质控全覆盖,规范填写质控记录,建立整改销号台账,督促企业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同时督导企业完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土壤相关信息的填报工作,并对填报内容进行审核。

强化督导核查,提升工作质量

汉中市局持续统筹推进督导核查工作,抽调执法人员、监测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质量核查组,按比例开展现场抽查,通过资料及隐蔽设施核查、监测数据质控分析等方式,切实提升核查工作的精准性与实效性,推动法定义务履行从“形式合规”向“实质达标”转变。

强化帮扶指导,严格环境执法

帮扶指导与执法监管相结合,开展企业政策宣讲、行业义诊,推广先进防渗、渗漏监测工艺,提升企业治污能力。同时严厉打击隐患排查缺位、数据造假、瞒报漏报、拒不整改等违法行为,将质控结果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落实资金、信贷联合约束机制。

编辑:朱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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