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车辆违停专项整治的通告

时间:2023-01-31 10:17:48  来源: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车辆违停专项整治的通告

广大驾驶员朋友们: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为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努力为市民出行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1月30日起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车辆违停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2023年1月30日起至2月28日止

二、整治范围

各县区城市主次干道,尤其是汉台中心城区、铺镇、河东店镇,南郑大河坎镇、汉山街道办,城固县城及柳林镇。

三、整治重点

(一)商超、医院、学校、新建小区等周边道路违法停车的;

(二)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违法停车的;

(三)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违法停车的;

(四)在快速路和主干道违法停车的;

(五)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

(六)占用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违法停车的;

(七)城市公共汽车在站外的路段违法停车上下乘客的;

(八)多排停车、斜向停车、垂直停车、十字路口50米以内违法停车的;

(九)因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四、整治措施

(一)对不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将依法严查严处并在各类媒体曝光,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抄告其所在单位。

(二)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人民群众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重视交通安全,增强文明交通意识,积极主动配合车辆违停专项整治行动,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3年1月30日

编辑:任晓彤

网站简介 |  本网动态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我要投稿 |  联系我们 |  工作邮箱 | 不良信息举报 |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本网站法律顾问: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洪
陕ICP备070121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706142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0103号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36号 联系电话:029-85257337(传真) 商务电话:029-85226012 投稿邮箱:news@cnwest.com
Copyright ©2006-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WWW.CNWES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