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自全国检察机关稳步全面推开以来,汉中市略阳县检察院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结合未检业务集中办理实践,加强理论和实务研究,全面深入总结未检业务集中办理的方式方法、规律特点和规范流程,建立完善与之相关工作制度。
一是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上级要求,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干警开展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完善机构,配置办案系统。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将该院未检办成员由原来的第一检察部干警调整为第一、第二、第三检察部干警,并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进行配置,为后期统一集中办理未检业务提供了组织及技术支持。
三是深化检察一体化履职。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在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纠正混管混押,加强对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等问题的监督,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聚焦涉未成年人校园周边安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制发诉前检察建议。
四是构建社会支持体系,强化组织保障。依托该院前期与公安、教体等八家单位签署的《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优势,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实现办案专业化和保护社会化的有机结合,努力实现“1+5>6=实”。目前共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件,摸排民事支持起诉线索1件,公益诉讼线索1件。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开展好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自觉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健康成长的需要提供全面、综合、有效的司法保障,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促进社会治理创新。(通讯员 常晓虎)
编辑:孙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