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略阳县人民检察院:监督把脉社区矫正 开拓创新捍卫司法权威

时间:2022-08-03 10:56:48  来源:略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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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略阳县人民检察院:监督把脉社区矫正 开拓创新捍卫司法权威

近年来,围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略阳县检察院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取得了较好成效

7月19日上午,汉中市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永锋一行应邀赴略阳县烈士陵园,参加由略阳县司法局组织的“社区矫正对象红色文化主题教育暨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参加此次活动的还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同志及17名社区矫正对象。

活动中,略阳县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重温入矫誓词、瞻仰烈士纪念碑、参观烈士纪念馆,开展了清扫烈士陵园、拔除杂草等公益劳动。在座谈会上,社区矫正对象代表作了表态发言,表示积极配合矫正工作,完成自我重塑,担当社会责任,争取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公民。

王永锋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学习了解党史,传承红色基因,端正思想,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二是要牢记党恩,常怀感恩之情,学得一技之长回报社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社会的承认和尊重。三是要做到自省、自强、自立,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四是要传承红色精神,学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严守法律底线,避免再次违法犯罪。

近年来,围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略阳县检察院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监督公开听证、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宣告送达等检察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检察公信力。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在原有多项机制基础上,针对“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又牵头与县法院、县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对“涉黑涉恶”类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工作的暂行规定》,该规定主要针对“两类特殊人群”的监管,实现“惩治、管控、监督”无缝衔接,这是该院首创的“涉黑涉恶”类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工作新模式。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联合县司法局挂牌成立了“接官亭镇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基地”“烈士陵园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基地”,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服务社会、回馈社会、真诚悔罪。探索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检察模式,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对有罚金、没收财产刑判项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财产刑执行日常检察与专项检察相结合,扩大案源线索渠道,强化排查力度,切实提升监督质效,维护司法公正。

在今后的工作中,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监督不缺位,有力支持不越位,立足检察办案实际,以社区矫正对象权益保障为切入点,通过检察监督,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转。(通讯员 常晓虎、龙玉洁)

编辑: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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