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召开人民调解协会成立暨会员代表大会

时间:2019-12-03 18:15:02  来源:汉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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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召开人民调解协会成立暨会员代表大会

11月29日我区召开人民调解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11月29日汉台区召开人民调解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光安,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晓琦、彭丽,汉中市人民调解协会会长余前忠出席会议。来自区、镇(办)、村(社区)、行业调委会调解员代表及镇(办)分管领导、司法所长等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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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审议通过了《汉台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章程》、《汉台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本届协会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陈局长与余会长为区调解协会授牌。同时,陈局长对协会成立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提高站位,增强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各调解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省、市、区决策部署,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创新方法、细化举措,不断谱写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新篇章,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促进“平安汉台”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二是要延伸触角,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要发挥专群结合的构成优势,依托司法行政资源和社会力量,拓展工作领域,实现人民调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同时依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群众,推动工作创新,努力让群众自己组织起来解决矛盾纠纷。加强对舆情的综合分析研判,切实提高社会预警能力,为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当好参谋助手。三是紧贴时代发展,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针对民间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建立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预防机制,全面实施‎“三不出”工程,即: 一般纠纷不出村、社区、单位,疑难纠纷不出镇(办),重大纠纷不出区。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积极开展城乡建设、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民生性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排查调处,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人民调解协会的规范化建设。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协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依法依规实现规范化管理。要按照协会《章程》赋予的职责,细化工作权限,深化服务措施,进一步完善协会与会员之间的工作机制。要密切同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沟通联系,倾听广大人民调解员的意见和心声,建立完善业务交流、宣传奖励、协调沟通等工作平台,为全体会员办实事、办好事,不断增强协会凝聚力,真正把协会办成“人民调解员之家”。五是要注重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要通过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确保依法依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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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人民调解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区人民调解事业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它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枫桥经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和大调解建设的体现。我区调解协会必将团结全区人民调解员,联合广大关心、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努力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推进“五区”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编辑: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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