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一小区房子未接收要先交物业费 开发商:多收要退还

时间:2018-10-19 19:54:52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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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一小区房子未接收要先交物业费 开发商:多收要退还

新房还未接收,就要缴纳半年物业费,最近,延安市一住宅小区的业主王女士很是郁闷,她说这种事情,她很难接受。


西部网讯 (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张大林 延安台 吕辰雪 田雨 郭然)新房还未接收,就要缴纳半年物业费,最近,延安市一住宅小区的业主王女士很是郁闷,她说这种事情,她很难接受。

王女士是延安铭馨苑小区业主,2018年7月份在铭馨苑售楼部付款并签订了房屋买卖(预售)合同。10月8日,她去物业领取钥匙时,物业却让她缴纳2018年6月至12月的物业费。

铭馨苑小区业主 王女士:“她的物业费是从6月到12月份收的,但是我是10月8号我才接房的,我想这不对啊,然后物业上给的答案是,他们所有人都是从6月1号开始收的,我6月份还没买你的房子呢,你为啥还要收我的物业费,我觉得这是不合理的。”

除了王女士,铭馨苑小区的其他业主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铭馨苑小区业主 齐女士:“我是7月10号领的房子,物业费是从6月1号开始给我算的,我觉得这样不合理。”

那么,小区的天圆物业公司为何要如此收费?收费的依据又是什么?

天圆物业客户服务中心 李经理:“这个业主也没有跟我再沟通,我也不知道这个到底是哪一户,如果确实不管是开发商这里出错,或者是我们物业的哪个员工工作中的失误,如果哪里有问题,那肯定是多收的肯定要退。”

随后,记者向小区开发商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说,物业如此收费的确并不合理。他们小区内,除了2017年6月开始通知业主收房的铭馨苑B区要按照今年6月1日开始收业主物业费,其余的都应按照客户实际接房、拿钥匙那天开始收取物业费。

陕西永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房部经理常伟:“我们给物业公司规定,按照客户实际接房、拿钥匙那天开始计费,不允许他们提前收客户的费用,如果真实存在这种情况,我们开发公司肯定和物业公司进行核查,如果确实我们多收了客户的费用,我们公司肯定及时地给客户退出来。”

编辑: 肖昌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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