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商洛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外事旅游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七单位联合下发《商洛市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从严控制出国(境)培训总量和团组规模,坚决杜绝以培训为名的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
《实施意见》对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成立市上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安排、指导、出台文件,协调、督查全市的“专项工作”。二是建立审核备案制度和加强对出国(境)培训团组的管理。市上建立县处级干部因公出国(境)年度计划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审核报批制度、因公出国(境)团组在外活动情况的核查制度、因公出国(境)团组向我驻外使馆报到制度和有明确量化标准的县处级及以下干部因公出国(境)任务申报、审批管理制度。三是严把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推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坚持凡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概不审批的原则;出国(境)任务审批部门与经费审核部门之间要建立任务审批和经费审核联动机制;严把因公出国(境)经费核销管理,不得核报与公务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各级组织部门要将党政干部遵守和执行因公出国(境)有关规定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票否决”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审核报批和经费报销审核关。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杜绝因公出国(境)公款旅游的不正之风。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到明年6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清查纠正我市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中存在的各种现象和问题。市纪委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严格自律,带头学习和严格遵守因公出国(境)的各项规定。不得将出访视为一种待遇,严禁借机公费旅游。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出国(境)审核、审批和经费审核工作。商洛市纪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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