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孩只念了三天书,小天鹅艺术幼儿园收取的300元费用却分文不退。”家住靖边县城统万路的高女士,今年把刚满3岁的小孩送入位于统万路东段的小天鹅艺术幼儿园,入园当天就交了一学期300元的学费。三天后,小孩闹着不愿再去幼儿园。因孩子还小,家长便打消了继续送孩子的念头,要求学校退费,但遭到校方的断然拒绝。高女士与校方协商看能否将已交学费预留到下学期,没想到仍遭到校方拒绝。当天与高女士一同要求退费的另外两名小孩的家长,在遭遇校方的拒绝后,也都自认倒霉,愤愤离去。
相对于上述3位家长的忍受,有着同样遭遇的鱼女士为此和幼儿园老师争吵起来,可最后仍没拿到退费。她家孙女在2006年交了200元学费后只念了一天书,就不愿再去了,在要求退费时遭到校方拒绝。
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小天鹅艺术幼儿园曾经屡次出现退学不退费的情况。2006年上学期,在靖边县政府某部门工作的高先生交足半学期的学费后,他家小孩入园一周不愿再去,在多次要求学校退费时,校方终于答应将已交学费预留为下学期学费,并写了证明。可当9月份第二学期开学报名时,高先生出示证明后仍被校方否认,高先生当时就懵了,懂法的他当即向县物价部门举报。最后在执法人员的督查下,校方才勉强向家长退还了80%的学费。
不仅如此,该幼儿园收费还不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章第37条规定:“民办学校对非学历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2005年8月,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凡取得民办学校 《办学许可证》的学校,应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然而笔者在县物价部门并没看到幼儿园的收费备案,工作人员说:“小天鹅艺术幼儿园从没到物价部门办理过《收费许可证》,何谈收费备案。”
对小天鹅艺术幼儿园概不退费的做法,靖边县城很多幼儿园园长表示不赞同。曙光幼儿园园长赵成曙说,学前幼儿刚入园,应该让孩子多适应几天再收费,这样可以免去退费带来的麻烦。靖边县幼儿园园长张海英说,如果小孩不愿去了,应该按照规定退还费用。作者: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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