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保险人因震灾身故 中国人寿及时理陪
http://www.cnwest.com   时间: 2008-06-11 16:47:02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5月12日18:42时,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95519接到报案人熊东升的电话报案称:“公司客户杨钧,在2008年5月12日14时40分,由于地震致被保险人身故。出险地点:汉中南郑县大河坎药材公司家属院”。另报案人称:“该客户在陕西汉中分公司投保康宁终身保险,因客户当时家里比较混乱无法提供保单信息”。报案人熊东升自称系该被保险人亲属,联系电话:0916-5375426,13700261620。

5月13日晨9:00,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业务管理中心理赔部接到北京分公司转来客户报案信息,立即与汉中分公司取得联系,转移了报案资料,并责成汉中分公司理赔部及时查勘、及时赔付。

接到报案后,在汉中受地震影响非常严重的情况下,汉中分公司理赔部根据报案信息,第一时间组织人员主动联系,进行了解、查勘和核实,经确认核实:

被保险人,杨钧,男,35岁,投保康宁终身保险,基本保险金额2万元。2008年5月12日14:40因地震致围墙倒塌致死。确属陕西国寿公司保户,该事故确属保险责任,应予以赔付。(该被保险人妻子范华系我公司营销员)

5月13日下午,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王新生总经理一行赴汉中慰问了被保险人家属并送去慰问金。5月14日总公司个险部白彬总经理和省公司李健平总经理助理一行赴汉中慰问家属并送去保险金6万元。

来源: 西部网    编辑: 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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