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栋认为不用暖气就不该收取暖费
本报记者 董国梁 摄
在起诉“停止供暖”案件还没有 结果的情况下,71岁的西安市民赵栋再次将单位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被当作暖气费截扣的“养老金”。昨日上午,经过1小时的审理,被告拒绝当庭调解。
赵栋已退休了十多年,家住陕西西北兵工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家属院。由于子女各自成家,家里101平方米的房子只有他和老伴居住。因无力支付费用,他曾多次要求单位停止给他供暖,但遭到单位拒绝。
2007年11月,他将陕西西北兵工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到新城区法院,要求拆除暖气片,停止商品性供暖,同年12月23日,他上诉到西安市中院。
据赵栋的代理人李卫国介绍,目前该案仍在西安市中院审查中。但在去年12月25日,被告截扣了由他们代发的养老金396.45元,今年1月7日,赵栋去领款签字时,没有领到一分钱,被告只给了他一张“暖气费”收据。
今年1月29日,赵栋将陕西西北兵工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到新城区人民法院。赵栋请求法院,要被告返还违法截扣的396.45元。
在昨日的庭审现场,被告答辩称,赵栋是原中国兵工物资西北公司职工,1992年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直接从社保部门领取,这与企业没有关系。396.45元是原西北公司为赵栋发放的统筹外补贴,这是计划经济时期给职工的福利补贴。后来,单位经过划转、重组等,统筹外补贴也就停止了,但公司对离退休职工的这部分补贴继续发放。“这笔钱是股份公司自己的钱,发与不发完全是企业行为。”并不存在截扣问题。
对收款收据上显示的暖气费问题,被告在法庭上称,目前不清楚“停止商品性供暖”一案在西安中院的情况,赵栋没有交暖气费,公司只能扣这部分钱。经过1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休庭。赵栋向法庭表示“可以调解”,但被告拒绝。相关链接
暖气温度不够业主要求退费
今年1月23日,在旭景名园小区,住户有暖气的屋里温度只有11℃。有业主表示,供热公司应适当退费,也有业主表示,2008年冬天交暖气费时,他们将不再一次性交够,而要视供暖质量按月交,否则他们没有主动权,不公平。
对此,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公司认为,他们已启动紧急预案,即关停一部分工业用户的供暖,以保民用供暖。但对于住户的退费要求,供热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有关于退费的正式文件。 (记者 陈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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