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月23日选举胡太平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 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08年1月23日
| >> 相关文章 |
| ·省十一届人大今日选举省长副省长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七次会议昨晚举行 ·人大明天选举常委会主任、省长 ·赵洪祝当选浙江省人大主任 吕祖善当选省长(图)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大会 |
| >> 发表评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