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18日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获悉,自2003年以来,我省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812021件,其中省法院办结12864件。2007年,全省法院办结各类案件171338件,省法院办结3337件。
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犯罪 15089人获刑
全省法院近年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犯罪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共审结故意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犯罪案件11346件,判处罪犯15089人。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走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案件790件,判处罪犯2854人。审结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605件,判处罪犯2854人。
设立绿色通道 司法救助38000件
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省法院设立了“假日法庭”“农忙晚间法庭”等方式,快立快结涉农案件,对孤寡老人、贫困家庭等特殊群体及时提供司法帮助。五年共救助38000(件)人次,减免诉讼费559.24万元,为600余名申请人提供司法救助金50.5万元。全省法院五年来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568717件,处理集体访366起4522人次,办结省联席办交办的重点涉诉信访案件354件。
三提高三降低 结案率上升1.26%
按照“结案率提高、调解率提高、办案效率提高,上诉率降低、二审发回改判率降低、申诉和申请再审率降低”的“三提高,三降低”目标,几年内,全省法院办案质量和效率有了新提高。2007年与2002年相比,全省法院结案率上升1.26%,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上升19%,法定审理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8.3%;案件上诉率下降1.21%;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下降7.25%,申诉和申请再审率下降0.47%。(记者 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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