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五年立法百件 审查批准西安地方性法规49件
http://www.cnwest.com   时间: 2008-01-20 08:41:30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18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代主任崔林涛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订省地方性法规共100件,其中经济立法41件,资源和环境保护立法16件,社会事务管理立法38件,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立法5件。审查批准西安市地方性法规49件。

    经济立法:近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陕西省专利保护法》《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制定了《陕西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办法》《陕西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陕西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条例》《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陕西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

    环保立法:省人大常委会突出资源和环境保护立法,针对省情制定了《陕西省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陕西省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实施防沙治沙法办法》《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陕西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了《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

    民生立法:为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陕西省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陕西省人民调解条例》,修订了《陕西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在社会救助方面,制定了《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制定了《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陕西省艾滋病防治条例》《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记者 拓玲 张文)

来源: 西安日报    编辑: 呼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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