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太平代表省人民检察院作工作报告
西部网讯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今天(1月18日)下午举行第二次全体大会,听取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做工作报告。
24:挂牌督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4件
胡太平在报告中说,全省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76870人,提起公诉78104人。
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57571人,提起公诉57574人。
省检察院挂牌督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4件,各级检察院介入侦查案件17216件。
加大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455人,提起公诉1392人。
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对初犯、偶犯、从犯、过失犯、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等案件,区别不同情况,依法从宽处理。共对995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等其他强制措施的嫌疑人,依法不批捕;对1930名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嫌疑人,依法不起诉,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31:查办涉嫌职务犯罪厅级干部31人
胡太平在报告中说,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638件6530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732件548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06件104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8亿余元。
共查办贪污贿赂大案1716件,查办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202件,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427人,其中厅级干部31人。
共查办城镇建设领域涉嫌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30件339人,查办教育和医疗卫生领域涉嫌职务犯罪案件531件548人,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移民补偿等领域涉嫌职务犯罪案件242件282人。
查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727人。
同时,积极开展追逃专项行动,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16人。
通过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规范执法行为、实行流程管理、严格质量考评等措施,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职务犯罪案件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分别从2002年的83.5%、95.9%上升为2007年的87.6%、99.1%,不起诉率、撤案率分别从2002年的16.5%、5.9%下降为12.4%、1.6%。
220: 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提出纠正意见220件
胡太平说,全省检察机关注重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立案监督方面,共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5492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282件;
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提出纠正意见220件,侦查机关纠正218件。
侦查监督方面,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坚决追究,共对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决定追加逮捕3556人、追加起诉1576人;
对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证据不足的,不批捕2728人、不起诉2347人。
审判监督方面,严格执行抗诉标准,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367件,其中审判机关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占审结案件的45%。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方面,对监管改造活动中的违法情况依法提出纠正意见1264件次,已监督纠正1226件次。
1401: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依法抗诉1401件
省检察院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实施了《关于依法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推动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深入发展。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依法抗诉1401件,审判机关改判、发回重审、调解的案件占审结案件的74.9%;向审判机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55件,审判机关采纳663件。对正确的判决、裁定,注重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549:查处涉嫌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的司法人员549人
胡太平说,全省检察机关坚决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对在诉讼监督中发现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共查处涉嫌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职务犯罪的司法人员549人,促进了司法公正。
117: 查处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等侵权犯罪案件117件
胡太平说,为了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护,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清理纠正超期羁押、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和以纠正刑讯逼供为重点的侦查监督等专项工作。依法监督纠正超期羁押问题1170人,检察环节连续5年期末无超期羁押;查处侵犯人权犯罪案件79件94人;查处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等侵权犯罪案件117件164人。
开展了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监督和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共建议移送涉嫌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10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98件,提起公诉149人;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142件。
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察,对已判决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专项检察,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工作。共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610人,纠正已判决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96人,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1359人。
437:人民监督员对437件案件进行了监督
省检察院和8个市检察院、70个基层检察院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把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以及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案件,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由人民监督员进行独立评议,提出监督意见。试点以来,人民监督员对437件案件进行了监督,检察机关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均依法予以采纳。
60.3%: 全省本科以上学历的检察人员占总人数的60.3%
省检察院启动了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努力培养专家型、复合型、专门型人才。积极开展了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了干警的执法技能。加强了法律专业学历教育,截至2007年底,全省本科以上学历的检察人员占总人数的60.3%,比2002年上升26.5个百分点。
为基层检察院招录大学生、选拔选调生等429人,缓解了基层检察院人力不足的问题;加强司法考试组织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司法考试通过率,共有359人通过考试,占司法考试施行以来通过总人数的71.5%。
28: 五年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28人
省检察院对检察机关办理的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撤案、审判机关判无罪等案件以及扣押冻结款物处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五年来,共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28人,均给予党政纪处分,其中追究刑事责任4人。
4: 检察工作存在4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胡太平说,五年来,全省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但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
有的检察人员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的意识不强、本领不高、就案办案,影响了执法的社会效果;
有的检察人员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个别检察人员甚至违法违纪,损害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
一些基层检察院经费困难、检察官断档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胡太平说,全省检察工作将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为方向,全面加强检察工作和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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