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九届委员会优秀提案:货车超载应从严管理
http://www.cnwest.com   时间: 2008-01-13 09:47:30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货运车辆严重超载是高等级公路的“超级杀手”,应从严管理的建议

        李军平

    高等级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经过多年的建设,已经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大动脉”,也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等级公路建设,围绕构筑“米”字型主骨架路网,投资增势强劲,总里程已超过1000公里,成为振兴陕西经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亮点工程。

    然而,近年来,公路运输管理力度不够,货物运输严重超载,对公路的损坏非常严重。一辆普通的“东风”或“解放”牌定额载重不足10吨的汽车,经过私营运输车主的改造,可拖运30-40吨,有的装运货物重量近100吨。建议:

    一、加强监管。在各收费站配备载重测量设备,对各种货运车辆实行在公路荷载规定内按实际重量收费,超过公路荷载规定的必须下货分载运输,不能收费放行,更不能罚款后放行。

    二、加强巡查。加强路查队伍的执勤检查,在全省范围内所有的公路设立执勤检查、道路巡查。

    三、设置标志。改善现有道路交通标志牌,在各路段进入口要有明确、清晰、规范的公路限载标志,使所有过往车辆司助人员一目了然。

    四、完善立法。要对全省主要干线公路、国道、高等级公路的保护、维护、维修进行立法,依法维护国家、地方和道路建设投资人的利益,依法处理各种损坏、破坏公路的行为。

    五、强化教育。加强各种宣传教育,使运输单位和司助人员都了解道路运输限载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了解超载特别是严重超载对公路的损坏危害和安全隐患事项,提高全民爱护公路的自觉性,对各种严重超载的车辆进行公开曝光。    

    (2004年第346号提案)

    [承办部门的复函](一)

    陕西省交通厅于2004年5月26日,就第346号提案的办理情况,专门作出了复函,主要内容如下:

    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交通主管部门牵头,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公安、工商、物价、财政、监察、纠风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标本兼治,基本形成了齐抓共管,综合整治的合力。

    对于我省高速公路的超限运输管理工作,按照省政府 的要求,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也要组织人上固定检测点治理超限运输车辆。人员配备、机构设置可由省高速集团公司与省公路局商定,并由省公路局履行合法审批程序,以使高速公路超限运输整治工作依法启动。

    超限运输问题,已经引起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关注。但由于超限运输涉及面广,工作中难度很大,无法在短时间内完全杜绝超限运输,但我们坚信,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各位委员的关心支持下,在省级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通过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大公路路政执法力度,我们一定能够行使好《公路法》和《条例》赋予的职责,治理好超限运输,保护好公路路产,实现路网效能的最大化,为社会提供良好的公路通行条件,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承办部门的复函](二)

    陕西省公安厅于2004年4月1日,就第346号提案的办理情况,专门作出了复函,主要内容如下:

    对提案中所提出的问题及合理化建议,我厅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责成交警总队尽快研究,积极落实。正如提案所说,货运车辆严重超载已经成为高等级公路的“超级杀手”。既严重毁损公路、桥梁,大大缩短公路使用寿命,使国家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又极易导致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发生,使公路交通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因此治理工作刻不容缓。

    一、对提案提出“在各收费站配备载重测量设备,对各种货运车辆实行在公路荷载规定内按实际重量收费,超过公路荷载规定的必须下货运输……”的建议,我们觉得非常合理。这就从根本上加大了源头管理的力度,将超载扼杀在萌芽状态,不至于出现等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再去治理的被动局面。我们将提案的建议积极向高速公路交通部门反映,让他们切实负起严把出入口的责任,决不让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二、提案提出“加强路查队伍的执勤检查……”这项工作我们已经落实到今年的具体工作中,落实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24小时不间断交替巡逻。今年我们重点治理严重违犯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的八项规章,其中包括整治货运车辆超载,力争通过严管态势,取得明显成果。

    三、对提案提出“改善现有路段交通标志牌……”的建议,此前,我们也多次通过书面形式向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反映过,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加大力度,进一步督促他们尽快落实,并不断规范和完善道路标志设置,以对驾驶员起到警示作用。

    四、“要对全省主要干线公路、国道、高等级公路的保护、维护、维修进行立法……依法处理各种损坏、破坏公路的行为。”这一点确实很有必要。现有法律法规微乎其微的罚款数额对违章驾驶员来讲犹如隔靴搔痒,难以起到惩戒和震慑作用。加之货运车辆超载是驾驶员和车主的故意行为,是明知故犯,理应受到严肃处理。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大了对超载的处罚力度,我们将按照规定严格执法,从严处罚,切实体现一个“严”字,确保治理工作见到成效。

    五、交通安全宣传是交通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一是配合交通秩序整治活动,通过各种媒体宣传超载运输的危害性,使治理超载的政策深入人心,让全社会都关心这项工作,从而形成人人遵守运输规定、人人纠正违章运输的强大舆论声势。二是结合平安大道的创建工作,深入企业、村庄,通过交通安全学习、讲座、谈心等多种方式,尽力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对高速公路超载行驶危害的认识程度,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和爱护公路的基本素质。

来源: 陕西省政协网    编辑: 刘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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