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万家超市顾客被抢 店方涉嫌不作为放走嫌犯
http://www.cnwest.com   时间: 2007-08-01 22:09:41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西部网讯 咸阳的吕女士向《今晚播报》节目反映说,昨天下午3点多,她在咸阳市七厂十字的华润万家超市购物时,随身携带的手提包被抢,今天,她要到超市讨个说法。

    吕女士:“我把娃这样侧着抱着呢,包这样挂着,滑下来了,我还抓着娃手,连包都挂着哩,我这样选东西,那个小偷这样拽着包,我就不停的喊,不停的喊,员工全部在那站着。”

    情急之下,吕女士跑到超市出口处,想堵住抢包者,但是她说当时并没有得到超市工作人员的帮助。

    吕女士:“我就用了一分钟时间跑到门口,当时那个歹徒绝对还没走,还没离开超市,我站在门口时,他们一个人把我从门口撤走了,不让我往那站,嫌我堵塞交通。”

    一看求救不成,吕女士立即拨打了110报警。一个多小时后,她的包被超市员工在一个柜台下找到,但里面的3100元钱和诺基亚手机不见了踪影。眼睁睁地看着抢包者溜走,吕女士认为超市有责任。

    吕女士:“我认为我进入超市了,就达成了一种默契的协议,你要保证我的人身财产安全。”

    咸阳市华润万家超市人民路店负责人:“我们有义务帮助你报警,拨打110,帮助你去捉拿凶手都可以,知道不,我们有义务,她说她在店内是被抢的,有没有人证明我们的员工不作为,不见义勇为。”

    超市不承认吕女士被抢,民警便要求查看当时的监控录像,但是却发现,超市里的监控设施根本就不能录像,形同虚设,这给民警调查取证带来不少困难。在场的市民纷纷提出疑问,顾客在超市里被抢,超市就没有责任吗?
 
    背景资料:在百度输入“超市购物被抢”竟然有9920多篇相关报道。

    消保委:超市应负责,商场内发生盗窃、抢劫案件,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协助警方和失主找回失物,并调取录像配合警方进行取证。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编辑:魏梅

来源: 陕西电视台新闻中心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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