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商务部、卫生部联合发布《住宿业卫生规范》、《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和《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三个通知。
通知规定, 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住宿场所,和沐浴场所内应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并提供艾滋病防治宣传资料。
通知还对小发廊进行了限定,要求美发场所经营面积应不小于10平方米。 美发场所应配备皮肤病患者专用工具箱,设有明显标志,一客一消毒。(记者 鲍颖)
编辑: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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