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未离身13万存款被盗用 法院判决银行赔一半
http://www.cnwest.com   时间: 2007-06-06 22:54:26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西部网讯 钱存在哪里最安全?大多数人都会想到银行,可西安的黄先生存在银行的13万元钱却被人用假造的银行卡在外地取走了,银行卡的安全问题再一次引起人们关注。

    去年7月15号,黄先生用银行卡在银行柜台取现金,并且确认账面上还有13.7万元钱。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两个小时后这些钱竟然被盗用。后来经过警方调查,钱是在广东肇庆被人刷卡消费盗用的。黄先生说:“下午两点四十分我在银行的柜台上用卡取了两万块钱现金,仅仅过了不到两个小时,就被人刷走了十几万,当天啊,同一时间,都是7月15号。就算我本人去,也没有这个可能,两个小时以内到肇庆是不可能的。

    经过警方调查,在肇庆消费的那张银行卡是伪造的,而消费时是否使用了密码,谁也说不清。黄先生认为银行系统没有辨别出真伪银行卡,导致犯罪分子盗用自己的资金,应负全部责任。于是,他一纸诉状将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北关分理处告上了法庭。西安市莲湖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银行有责任保证客户存款安全,银行交易系统和设备存在瑕疵,未能履行保障储户资金安全的义务,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法院认为,没有密码,犯罪分子无法制造伪卡,亦无法持假卡消费,而密码是由原告自行设定保管的,黄先生疏于对自己财产安全的保护,自身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银行限期赔偿黄先生损失的一半——66014元钱。

    但是黄先生觉得银行应该负完全的责任,是银行的系统包括银行卡有瑕疵才造成了自己的损失,所以他打算继续上诉。 博纳新律师事务所的赵云律师说:“在本案审理过程中,银行认为不承担责任的一个理由是,在这份合约上有一个约定,内容是凡使用密码进行交易,甲方均视为乙方本人所为,但是这个依据作为我们来讲跟我们国家法律的基本原则相违背,显然不公平,也就是存在一个霸王条款的问题。”

    记者试图联系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北关分理的负责人,而对方拒绝对此发表任何看法。

    记者随后采访了几位西安市民。

   “起码人家复制的(银行卡)你没监督出来,识别出来,这就是你的失职。”

   “我觉得银行肯定是有漏洞的,他自己的系统出了漏洞,让持卡的人钱取不着,让制造假卡的人任意的在哪个银行取储户的钱,这样子给犯罪分子有一个可乘之机。”

   “这在银行存钱的话确实是令人担忧的,任何一张银行卡都能复制的话确实是让人担忧的情况。”

编辑:魏梅

来源: 陕西电视台新闻中心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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