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权法名词解释:
物权
(对物的权利)
自物权
(即所有权,依法对自己的物享有的权利)
他物权
(在他人的物上依法享有的权利)
用益物权
(在他人的物上依法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在国家、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厂、盖房、修路等方面的权利)
宅基地使用权
地役权
(利用他人修的道路通行或限制他人的建筑物加高以开阔自己视线等方面的权利)
典权
(不想把自己的住房出卖,但为了融资把住房交给典权人使用、收益的权利)
居住权
(因各种原因,为家庭成员以外的人设立的长期居住的权利,不包括房屋租赁等情形)
担保物权
(就他人的担保物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权
(自己继续居住房屋但把该房屋作为担保物等情形下享有的担保物权)
质权
(为了融资把自己的汽车、文物等交给权利人保管等情形下享有的担保物权)
留置权
(运输部门在未付清运费时扣留货物等情形下享有的担保物权)
“千万不要以为这部法律离你很远,它和老百姓的关系很密切,制订这部法律,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昨天晚上,《物权法(草案)》的起草人之一,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随口举了几个例子,就让记者感受到《物权法(草案)》和咱老百姓关系之紧密。比如房屋土地使用权、商品房预告登记、拆迁补偿、小区绿地和车库归属等等,无论哪一个,都是咱身边的事。
主要内容
这个物品是谁的
物权是法律术语,很多人不知道其含义。王利明说,物权是指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直接支配特定物的财产权利。物权一般分为三类,即财产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如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个人所有权等。用益物权是指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担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通俗点说,《物权法(草案)》的主要内容是:这个物品是谁的?物品的所有权人对这个物品享有哪些权利,如何来保护?如果侵害了所有权人的权利,要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王利明说,《物权法(草案)》强调物权的支配性,所谓支配,一方面是指物权人依据自己的意志直接予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其物,任何人非经权利人的同意,不得侵害或加以干涉。另一方面,是指物权法对物可以以自己的意志独立进行支配,无须征得他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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