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部网讯(记者 王辉 张喆)1月31日商洛市人大代表党磊等10人联名向陕西省第十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提交关于建议修订《陕西省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的议案建议案中对于教育费用应有法规进行保证,鼓励教师向边远山区转移、不得体罚学生等方面进行了建议。
1、明确义务教育阶段不征收任何形式的学杂费,确保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机会,对于其不收费的形式应有一定的法规进行保证,并保证不得变向向学生推销校服,书籍等收取费用。
2、义务教育的投入应该向农村城市或者城市薄弱学校倾斜,不得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等。帮助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就学问题,鼓励教师到边远山区工作等,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3、确定教师与学生的平等地位不歧视学生,不对学生进行体罚。学校对于违纪学校纪律的学生应该适度惩罚,不得开除。
编辑:王 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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