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第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7年 1月28日在政协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陕西省政协副主席 刘石民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九届四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与主要特点
2006年,是"十一五"时期的开局之年,提案工作为促进我省实施"十一五"规划起好步、开好局,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四次诶会议期间和会后的一年时间内,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共提出提案740件,其中委员提案685件,组织提案56件。参加提出提案的委员532人,占委员总数的86.6%。根据《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立案的700件,占提案总数的94.6%。对这些提案,分别以多种形式交由113个承办部门办理。从提案的内容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热切希望改革开放的步子更大一些,经济发展得更快一些。据统计,有关这方面的提案共260件,占提案总数的35.1%。广大提案者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个兴陕富民的第一要务,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其内容主要是:积极推进区域经济,促进关中装备制造业、陕北能源化工、陕南绿色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大力改善投资环境,加快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力度,提高能源利用率;优化经济结构,创新发展模式,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打造名牌产品,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等方面。这些提案,很有见地,很有说服力,对推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第二,高度关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这面的提案76件,占提案总数的10.1%。广大提案者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搞好新农村建设的部署,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推广农业科技、提高农民素质、加快农村文化建设、推进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综合改革,以及做好劳务输出等方面,提出了大量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的提案。它充分反映了广大政协委员和党派团体关心农业、情系农民的极大热情。他们的提案,对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三,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愿望和要求。有关这方面的提案236件,占提案总数的31.5%。广大政协委员来自基层、来自群众,与广大群众血肉相连,最了解群众的呼声、愿望和要求。他们针对目前教育、医疗、文化市场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热点问题,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提案。例如,严禁教育乱收费、加快贫困地区教育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积极推行公益性医疗改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进基层文化建设、净化文化市场,加大反腐败斗争和惩处腐败分子的力度等提案,对党和政府解决上述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第四,积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献计献策。有关这方面的提案175件,占提案总数的23.3%。其内容主要涉及政法、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和对台工作等各个领域。例如,在思想道德建设方面,提出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职业道德和青少年道德教育;在法制建设方面,提出要规范、完善一系列地方性法律法规。特别是要严格执法、维护司法公正等提案,对建设"平安陕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截至去年12月底,提案委员会共收回答复696件,办复率为99.4%。所提建议和意见得到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608件,占87.4%;因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88件,占12.6%。有108位委员对提案办理结果提交了反馈意见,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105件,占97.2%。对不满意的3件提案,已转承办部门重新办理。从总体上看,绝大多数提案都得到了采纳或基本采纳。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委的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和关于做好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在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服务质量和提案工作制度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提案工作的整体水平显著提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提案质量
提案的质量,体现着提案自身的价值和提案者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也决定着承办部门采纳的程度。为此,我们一直把提高提案质量摆在提案工作的首位来抓。在这方面,去年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通过多种方式,帮助提案者了解全局工作。四次全会前,除请省政府负责同志专题通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外,还通过组织委员视察调研,发送有关学习资料等办法,让提案者掌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为提好提案创造了较好的条件。实践证明,提案者在此基础上确定选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的提案,大多质量较高。去年,有关我省实施"十一五"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等新内容的提案,几乎都达到了立案标准,占到立案总数的三分之一。二是通过走访民主党派、工商联,召开民主党派、工商联座谈会等形式,介绍提案工作的情况和进一步提好提案的要求等,进行探讨,交换意见,明确选题。随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在选题确定后,组织力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经集体讨论研究,慎重地提出提案。去年,党派团体共提出提案55件,立案的54件,立案率近乎100%。三是严格审查立案。审查立案是确保提案质量的最后一关。我们严格按照《提案工作条例》规定的立案标准,严格把关。对审查不合格的提案,有的退回修改、补充、完善,待达到要求后再予立案;有的则转送给有关部门参考,既保护了提案者的积极性,又保证了提案的质量。
(二)提案办理措施得力,成效比较显著
提案的办理和落实,是提案工作出成效的一个关键性环节。为了切实办好提案,充分发挥提案的作用,去年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认真交办。九届四次全会结束后,我们即与省政府联合召开了有省级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提案办理工作交办会。会上,省政府、省政协负责同志发表讲话,进行动员,提出要求,为做好提案的办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对于54件党派、团体提案,在送交各承办部门之前,先报送省委领导阅批,增强了党派、团体提案的办理力度。
第二,承办部门办理认真。各承办部门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接受民主监督,改进自身工作的一项大事来抓,认真负责地办好每一件提案。例如,省建设厅在接到提案后,即由厅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提案办理工作,并派专人登门走访提案者。此后,厅负责同志还带上有关加快商洛小城镇建设和节水、垃圾处理等提案,亲自赴商洛市召开专题座谈会,与当地建设部门和提案者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在省级各承办部门中,类似的做法十分普遍。实践充分说明,只要领导重视,亲自动手,狠抓落实,提案的办理就能真正落到实处。
第三,重点提案重点督办。去年,我们选择了一些事关全局、内容重要、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作为重点提案,由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和各专委会领衔督办,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例如,有关煤炭、航空、汽车制造业的发展,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保护丹江水源、治理太平河,加快公路建设等56件提案中提出的建议,被承办部门基本采纳。所提出的问题,已经或基本得到解决。
第四,加强检查督促。去年8月,我们组织检查组对省发改委、建设厅、审计厅、文化厅、科技厅、信息产业厅、工商局、地税局、文物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总的来看,这些部门对提案的办理都很重视,认真负责,讲求实效。对有的提案办理不到位的问题,检查组也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这类提案的办理和落实。同时,我们还组织部分委员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调研组,带上有关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搞好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务输出等方面的提案,到杨凌和千阳县调查研究,促进了相关提案的办理工作。
第五,对办理难度很大的提案,组织力量联合办理。例如,关于"保护省科技馆动力房"的提案,关系到"动力房"在省科技馆与开发商二者之间的归属问题,更难的是已按法律程序判决省科技馆败诉。为了办好这一提案,我们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最终弄清了案情真相。法院认真复核后,于去年9月15日撤销一审、二审判决,纠正了错案,保住了省科技馆的"动力房",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价值1000多万元。这一提案的办理和落实,受到各方面的好评和高度赞扬。
(三)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提案工作的自身建设取得可喜成绩
创新工作方法,是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推进提案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必然要求。所谓创新工作方法,就是不固守某一种或几种方法,在实践中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路子,提出新办法。去年,在这方面我们主要做了四项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了《重点提案的确定与办理办法》。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提案工作同其它工作一样,也应当抓住重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的发展。我省每年立案的提案数量多达六七百件左右,单从督办方面讲,如果平均使用力量,就很难取得理想的成效,如果能抓住重点,一点突破,就可能取得出人意料的成绩。为此,去年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重点提案的确定与办理办法》,明确了重点提案的确定、办理和督办的程序与要求,使这项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
二是,组织力量,编辑出版了九届一次至四次会议(即2003-2006年)以来的《优秀提案选编》一书。全书辑录的232件优秀提案及其复函,既是提案者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的体现,又是承办部门办理提案所取得的成果的展示。通过本书可以看出,这些提案者都是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紧迫问题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和"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的要求,经承办部门认真办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是提案者和承办部门心血的结晶。它从某些方面、某个侧面,反映了近四年我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陕西的进程中,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和有关党政部门、干部群众包括提案者奋发向上精神风貌的体现,值得广大提案者和承办部门学习和发扬,对提好提案和办好提案,都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三是,开展对提案工作的调查研究活动。去年3月至8月,我们组织力量,先后赴汉中、安康、商洛、铜川、渭南市,就如何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服务质量和提案工作的机制、制度建设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取得了丰硕的调研成果。大家所到之处,所见所闻,深深感到,这些地方的党政和政协领导对提案工作十分重视,基本形成了把政协提案当作全局性工作来抓的生动局面,工作有声有色,成效显著。一些地方创造了很多经验,值得进一步总结、推广、交流。
四是,组织有关同志外出学习考察颇有收获。去年8月底,我们利用到贵州出席西部十二省、区、市政协提案工作联席会的机会,先后到江西、浙江等兄弟省,对提案工作进行了一些学习考察活动,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与此同时,我们还接待了多批来陕考察提案工作的兄弟省市的同志,广泛交流了各自的成功做法,对我们做好今年的提案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四)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促进了提案工作的深入发展。
去年,各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协提案的宣传工作。据统计,人民日报、人民政协报、陕西日报、各界导报、华商报,先后发表各种消息、通讯、访谈、文章等50多篇,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介绍了提案质量、办理成效。省广播电台在原来开办《政协提案访谈》栏目的基础上,于去年12月开始,又开办了《委员有话就说》专题栏目,于每天下午2时至5时,邀请优秀提案的提案者向听众介绍提案提出的背景和办理情况。这种宣传,形成了与听众互动的局面。播出期间,热线不断,既激发了提案者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提好提案的热情,又在群众中树立了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的良好形象,效果十分显著。
一年来,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与省委的要求和广大提案者的企望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一些提案的内容平淡,且有重复提交提案的现象;提案办理工作中仍存在重情况说明,轻办理落实的问题;运用信息网络技术交办提案的手段滞后。这些问题,有待我们在新的一年里认真加以解决。
三、2007年的主要任务与总体要求
今年提案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与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全国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加强提案机制和制度建设,努力提高提案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提高提案质量。
质量是提案的生命,直接关系着提案作用的发挥和办理的成效。因此,一定要把提高提案质量当作基础性的工作来对待。广大提案者要进一步增强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在自己所熟悉的领域,深入调查研究,努力提出高质量的提案。高质量的提案,除选题要准外,内容要新、要深、要实。新,就是提案者在提提案时,选题要新,要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紧迫问题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特别是要从当前急于解决的新问题入手,确定选题。深,就是选题确定后,对所提提案,要深入调查研究,进行科学分析、反复论证,要有一定的深度,防止一般化、表面化。实,就是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实实在在,力戒空话、套话、原则话,要可行、能行、行得通。概括起来说,就是要真正做到"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和"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的要求。
(二)切实做好提案办理工作,讲求办理实效
办理提案,是提案工作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提案工作的成效。各承办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第一,对承办的提案要深入研究分析提案的内容,既要进行整体分析,全面把握问题的实质,又要深入了解每件提案的真实意图,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真正做到办理到位。第二,要认真负责的予以答复。就是针对提案的内容,实事求是地说明哪些能够解决,哪些不能解决,哪些需要逐步解决,并在完善决策、改进工作中,充分吸纳提案的意见和建议。第三,要兑现承诺。就是对答复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制定方案,逐步落实。尤其是要重视对那些承诺准备解决的问题,要跟踪督办,及时向提案者反馈办理的进展情况。
同时,要按照《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和《重点提案的确定与办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大提案办理的督办力度。继续坚持政协领导和各专门委员会督办重点提案的工作;要组织力量,对一些部门的办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可组织协调力量,共同督办;对本届一次全会以来,承办部门列入计划解决而未落实的提案,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直到落实为止。要进一步加强"提"、"办"双方的沟通与协调,畅通承办部门与提案者之间的联系和协商渠道,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提案的办理工作。
(三)坚持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
科学、先进的机制和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基本保障。本届政协一次全会以来,我们在提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建设方面,已做了一些创新性的工作。例如,2005年,修订了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并由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执行;去年,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又制定了《重点提案的确定与办理办法》,经主席会议研究审定后,已印发实施;对原有的一些规章制度,也做了必要的修改补充、完善工作。目前,已基本形成了职责明确、审核严格、办理有序、答复规范、跟踪反馈的工作格局。对上述《条例》、《办法》和有关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随着提案工作的深入发展,我们要积极探索、研究,逐步建立起新的工作机制,运用灵活高效的工作机制和健全、规范的制度,保障提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要按照全国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协提案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在适当的时候召开全省提案工作座谈会,总结新经验、研究新问题、探索新办法,开创新局面。
(四)切实加强对提案工作的领导,努力推进提案工作形成整体合力
提案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做好提案工作,必须着眼全局、把握大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协组织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支持和帮助,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力量,统筹安排,使提案工作与委员视察、专门委员会工作、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委员界别小组活动等有机地结合起来。
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积极主动地参与提案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一方面要选择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将调研成果及时转化成提案;另一方面,要把参与提案的分析和督办工作,列入年度的工作计划和年终考核的内容。
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和配合,进一步搞好政协提案的宣传工作。要制定报道计划,采取措施,确保落实,讲求实效。
建议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积极提供人力物力支持。要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设备保障等方面,为提案工作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要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推进我省提案工作向更高的层次发展。
各位委员: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为提案工作提供了广阔的舞台。让我们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崇高的使命感,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协商意识、全局意识、创新意识,拓展履行政协职能的方法和渠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陕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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