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下汤镇竹园沟村的村民向起点新闻反映,当地多处山体因早年露天开采铁矿,导致植被严重破坏、山体大面积裸露,但却一直没有进行生态修复。起点新闻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

竹园沟村附近山体大面积裸露 植被严重破坏
山体裸露,废渣倾倒山沟
5月中旬,起点新闻记者来到鲁山县下汤镇竹园沟村进行实地探访。远远望去,数个山头植被稀疏,大片灰白色的岩体裸露在外,与周围郁郁葱葱的绿色山林形成鲜明对比。山体下方的山沟,倾倒了大量的建筑垃圾。

竹园沟村山沟倾倒了大量的建筑垃圾
“没见开工,停了好多年了。”面对记者询问,当地一位村民告诉记者,矿山早已停止开采,但留下的生态“伤疤”却一直未能愈合。竹园沟村党支部书记姚凇龄介绍,目前看到的山体破坏和废渣堆积,均是早年开采铁矿留下的“后遗症”。“那些是采矿的时候挖的渣石,山下面是铁矿,上面是渣石,开采后这些渣石没用就一直堆在山上,相当于占用了那几条山沟。”
“名存实亡”的矿山生态修复方案

鲁山县自然资源局
针对竹园沟村的山体生态破坏问题,记者前往鲁山县自然资源局进行了解。该局地质勘察管理及生态修复股的一位工作人员证实,竹园沟村目前涉及大利铁矿、柿园铁矿两家铁矿开采企业,但这两家企业均已停产多年。“这两个矿快10年都没开采了,企业虽持有采矿许可证,但这几年安全生产许可证一直没办(续办)下来,没有安全许可证就不能开采,而且近两年铁矿石行情不好,企业复工复产的意愿也不高。”工作人员进一步透露,虽然该区域的矿山生态修复方案早已编制完成,但由于涉事矿企长期停产、无经营收入,导致修复资金与具体工程始终无法落实。“按照《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要求是边生产边修复,但现在企业停产了,无法按方案实施生态修复,只有等企业恢复生产后,才能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面对记者“如果企业一直不生产,修复工作是否就一直搁置”的追问,这名工作人员显得颇为无奈:“现在就是这样的情况,目前只能这样。”他补充说,自然资源局目前只能引导企业采取一些临时性措施。“我们目前也在引导企业在山上撒草籽,能活就尽量活,每年都督促他们撒。”
不复工就无法进行矿山生态修复?

《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那么,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的说法能否站得住脚?记者看到,《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第十条规定:露天矿山企业应当按照“边生产、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开采矿产资源,保护矿山生态环境。第十八条更是明确指出:在建、已建露天矿山企业履行露天矿山综合治理义务,承担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责任。有责任主体的废弃露天矿山,由责任主体依法承担生态修复责任。责任主体灭失的历史遗留露天矿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依法查清灭失原因,对通过注销等手段逃避生态修复责任的,依法由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承担修复责任;对其他原因形成的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组织生态修复。
从条例来看,无论企业目前处于何种状态,企业与当地政府都不能逃避矿山生态修复的责任与义务。生态保护没有“暂停键”,矿山修复更不能“一拖了之”。
记者:左田昊 张博 支磊
编辑:呼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