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政策吹风会
1月19日,省民政厅召开《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政策吹风会。起点新闻·西部网记者获悉,《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举标志着陕西省地名管理工作步入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旨在系统保护地名文化遗产、规范地名管理秩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地名是社会基础信息、历史文化载体和民众乡愁依托。陕西历史厚重,许多地名本身即是浓缩的地方史,承载着三秦大地的历史传统和独特气质。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地名管理面临古地名保护不足、随意命名更名、跨部门协同待加强等新挑战。此次修订既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地名管理条例》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我省实际问题、传承历史文脉、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
该《办法》共三十条,核心内容与突出亮点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明确根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规定地名管理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及“尊重历史、名副其实、规范有序”的具体原则。
二是健全管理体制,构建“统一监管、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格局,强化政府统筹,厘清近20个相关部门职责,并首次在规章层面明确民政部门对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的前置审核权及备案公告制度。
三是规范管理程序,严格划分七大类地名审批权限,禁止擅自命名更名,避免重名同音,并强化地名标志管理。
四是聚焦文化传承,要求系统保护古城、古镇、古村落等地名文化遗产,加强红色地名资源普查认定与展示,鼓励社会力量开发文化产品,推广承载更多文化信息的“新型智慧地名标志”。
五是强化数字服务,要求多部门共建共享地名信息库,推动乡村地名建设与寄递物流、乡村旅游等融合,促进地名数字档案开发利用。
为确保《办法》落地见效,陕西省将全面开展学习培训与社会宣传,推动各级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完善配套制度与标准,并着力推动地名文化遗产普查、智慧地名标志试点等任务。
新《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全省地名命名、更名、使用与文化保护各环节,为守护三秦历史根脉、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服务新时代陕西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起点新闻记者 贺桐
审核 康乐群 张建成
编辑: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