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西安召开。受陕西省人民政府委托,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孙丽在会上作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报告中提到,2024年,陕西省环境质量稳中有进,持续改善。在空气质量方面,国考10市平均优良天数、重污染天数、PM2.5平均浓度3项指标完成情况为近三年最好水平,其中,重污染天数全年1.4天,创下有记录以来最低水平,并首次实现12月份“零”重污染天;PM2.5浓度同比改善7.9%,创近十年来最好水平。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111个国控水质断面I—III类占比96.4%,优于91.9%的国考目标;全面消除劣V类断面,优于2.7%的国考目标。黄河干流陕西段水质连续三年全部达到II类,长江流域46个国控断面全部达到II类及以上,汉丹江出境断面从2013年以来一直保持II类。纳入考核的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在其他方面,四项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重点重金属污染减排量提前完成国家“十四五”目标任务。全省土壤、核与辐射环境质量安全稳定。
报告显示,过去一年,陕西省不断强化生态环境立法和监督执法,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坚决筑牢“三大屏障”,召开秦岭“六省一市”跨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合作机制中期调度会议,实施守护祖脉秦岭三年行动,秦岭陕西段生态质量指数达到“一类”最高类别;深入打好污染防治和“三北”工程攻坚战,在2023年度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中,陕西省首次进入优秀等次。全省累计完成营造林606.19万亩,治理沙化土地95.47万亩,提前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光伏发电装机达3433万千瓦,绿电总装机容量突破5500万千瓦。新能源汽车产量119.8万辆、居全国第三,同比增长13.9%;积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商洛市成为首批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城市,向30个县(区)下达2023年生态保护基础性补偿资金1亿元。
报告称,近年来,陕西省生态环境呈现持续改善态势,但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下一步,陕西省将全力守好“三大屏障”,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和“三北”工程攻坚战,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细胞建设,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
起点新闻记者 李卓然
编辑: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