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律师说丨老板一句“滚”,公司竟被判赔16万 有何依据?

时间:2024-12-18 15:11:15  来源:西部网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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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律师说丨老板一句“滚”,公司竟被判赔16万 有何依据?

刘思宇称,在此次事件中,老板的不当言语致使员工产生合理的不安与抵触情绪,员工拒绝上班事出有因,并非无故旷工,而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解除情形,构成违法解除

西部网讯(记者 杨晏宁)近日,一则“老板骂滚后员工拒上班被辞赔近16万”相关话题引发广泛关注。据媒体报道,在某公司中,老板因与员工发生争执后口出“滚”字,员工随后拒绝上班,公司以旷工为由将其辞退,员工不服提起仲裁及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员工支付近16万元赔偿金。 那么在此次事件中,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遇到此类事件该如何处理?对此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思宇进行了解析。

“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有合法依据。”刘思宇称,在此次事件中,老板的不当言语致使员工产生合理的不安与抵触情绪,员工拒绝上班事出有因,并非无故旷工,而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解除情形,构成违法解除。“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遭遇类似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该怎么办呢?刘思宇表示,首先要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聊天记录、与老板的沟通录音等,以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的行为。其次,应积极与用人单位协商沟通,尝试解决纠纷,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或恢复劳动关系等。若协商无果,要在法定时效内(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可寻求工会或专业律师的帮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自身在劳动纠纷中得到公正的对待与合理的补偿。

编辑:杨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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