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筑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法治防线

时间:2023-09-25 20:38:36  来源:西部网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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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筑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法治防线

各地市积极开展立法实践,咸阳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宝鸡市出台了《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安康市出台了《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等,为陕西省全方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提供了法治支撑,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西部网讯(记者 李卓然)9月25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在西安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英在会上作了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中提到,8月至9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分三个小组,分赴安康、咸阳、宝鸡市,采取单位自查和实地检查、集中检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对陕西省贯彻实施《决定》情况开展检查,重点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安康、咸阳、宝鸡市政府《决定》实施情况报告,省级22个厅局开展了全面自查。

报告指出,从检查情况看,各级政府和部门自觉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事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推动《决定》贯彻实施,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强化源头治理,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全省社会大局总体保持安全稳定。

报告中提到,2022年12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首家出台了《关于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定》, 把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变成了地方性法规和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有效推动各重点领域法规体系建设。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大数据条例》《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等地方法规已经出台,陕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正在开展立法调研,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等修订制定工作有序展开。各地市积极开展立法实践,咸阳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宝鸡市出台了《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安康市出台了《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等,为陕西省全方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提供了法治支撑,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和部门紧盯《决定》要求,把“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作为政治责任,不断强化法定责任落实。全省各级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牵头部门负责、各方协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了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机构。全省普遍建立风险研判、评估、化解、防控等工作机制,制定了责任清单、工作台账、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和定期排查与动态排查,确保风险排查不留死角、防范化解不留空白,各重点领域安全形势总体可控,安全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

报告中还提到,全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经济安全为基础、人民安全为宗旨、社会安全为保障、科技安全为支撑,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建立健全风险协调防控机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截至目前,全省建成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24支,市级专业队伍377支、县级专业队伍484支合计52370余人,社会力量201支11000余人,“大救援”格局基本形成。全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投入实战应用,172家危化企业、3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60座尾矿库实现实时在线监测,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危害和影响。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事关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幸福。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决定》,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检查组建议要提高政治站位,持之以恒抓好《决定》贯彻落实;依法构建风险防治体系,强化法定责任落实;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补齐社会发展短板;健全优化法律法规,加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治化步伐。

编辑: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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