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进口非冷链物品追溯系统在全国率先建立运行

时间:2021-03-10 15:19:07  来源:西部网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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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进口非冷链物品追溯系统在全国率先建立运行

全省进口非冷链物品实行实名销售制,进口非冷链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在面向消费者进行销售时,应在进口非冷链物品包装或货柜明显处加贴“陕非冷链”电子追溯码

西部网讯(记者 兰逊鸽)3月10日,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从陕西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获悉,继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上线运行之后,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进口非冷链物品追溯系统”(以下简称“陕非冷链”),已经上线运行,实现了对进口非冷链物品的追溯管理。

据了解,“陕非冷链”采用“首岸赋码、首站赋码、一码通用”模式,将进口非冷链物品涉及的存储、生产、销售等环节纳入系统,覆盖监管者、从业者、消费者三方群体,实现人物共防以及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首岸”即从西安海关入口岸的进口非冷链物品,“首站”即从省外采购运入我省的进口非冷链物品,“赋码”即通过在“陕非冷链”中上传相关产品品种、规格、批次、产地、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报告、预防性消毒证明等信息数据,按批次为相关产品赋予电子追溯二维码,全面形成人物共控、人物共防的追溯防控系统。

陕西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进口非冷链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主动向供应商索取并查验物品安全和防疫检测信息,并遵守“陕非冷链”管理要求,确保上传数据真实有效、完整准确。全省进口非冷链物品实行实名销售制,进口非冷链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在面向消费者进行销售时,应在进口非冷链物品包装或货柜明显处加贴“陕非冷链”电子追溯码。消费者不具备扫码购买能力时,要落实实名登记(包含姓名、地址、电话信息)并上传至“陕非冷链”。凡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消毒证明的进口非冷链物品,下游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存储、加工、使用。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强“陕非冷链”日常维护和管理,依据职责加强督促引导,对违反“陕非冷链”管理要求,造成追溯中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责令立即整改,及时报告地方联防联控机制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陕非冷链”系统如何进入呢?

一、企业登记入口

打开微信,在微信——发现,“搜一搜”或“小程序”查询。搜索“陕非冷链”小程序,点击即可进入到“陕非冷链”进口商品追溯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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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使用在陕西省政务服务网认证的企业账号进行登录,打开如下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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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管人员访问入口

陕西省进口商品追溯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spjg.sxfda.gov.cn/importchain_manager,输入账号密码后,即可进入陕西省进口商品追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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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范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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