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执法主体、细化保护措施 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正在修订中

时间:2020-11-23 17:20:53  来源:西部网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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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执法主体、细化保护措施 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正在修订中

今天(11月23日),在陕西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陕西省文物局局长罗文利介绍了《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形成过程。

西部网讯(记者 凌旎)“通过网络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相关部门座谈,详细调研秦始皇陵保护管理现状,会同省司法厅赴清东陵、三星堆遗址等省内外世界文化遗产地进行立法调研……”今天(11月23日),在陕西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陕西省文物局局长罗文利介绍了《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形成过程。

秦始皇陵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结构最奇特、内涵最丰富的帝王陵墓之一,属于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于2015年施行,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及行政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化,部分内容已与新时代对文物保护的新要求不相适应,需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落实属地管理要求和地方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明确执法主体,细化保护措施。

原条例共29条,修订草案共34条。修订过程中,重点根据文物保护改革要求,保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衔接,结合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的实际情况,对原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

在落实改革精神方面,修订草案在第三条保护原则中,对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民生改善的关系作出规定;第四条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文明作出规定。

理顺管理体制方面,修订草案第五条明确了省、西安市以及临潼区人民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第六条规定了省、西安市及临潼区文物主管部门对秦始皇陵保护、管理和利用的监督管理责任;第七条对秦始皇陵保护机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明确保护机构负责秦始皇陵保护范围内的日常文物安全巡查等文物保护工作,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科学研究、展示利用和社会教育等工作。

在具体保护措施方面,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要对秦始皇陵保护区域内的陶俑、青铜器、玉器、金属器、陶器等各类文物予以保护;明确禁止了在保护区范围内进行与保护文物无关的建设工程、排放污水、设置户外广告等行为,建设控制地带禁止建设歪曲、损害秦始皇陵真实性的人造景观、景点。同时,修订草案规定,建设控制地带的建筑物风格、色调、高度以及建设项目的性质应当符合秦始皇陵保护规划要求,与其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相协调。

秦始皇陵不仅具有重要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更具有重大的社会价值。修订草案还明确,秦始皇陵保护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众展示文物,陈列展示中可以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增强互动性和体验性,拓展教育传播方式。针对游客参观,修订草案规定要科学核定游客最大承载量,制定游客流量控制预案,引导游客文明参观,确保游客和文物安全。

编辑: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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