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针对后疫情给企业与劳动者劳动关系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大力强化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意识,努力做好劳动关系领域的“六稳”和“六保”工作任务,积极助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
现阶段劳动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劳动关系发生明显急剧的变化,由此产生了大量的中小企业劳动关系新的矛盾和纠纷,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劳动用工不规范,一些中小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或随意解除和更改劳动合同;二是工资分配不合理,拖欠员工工资现象严重,克扣工资,加班加点得不到合理报酬;三是中小企业劳动条件恶劣,劳动保护不到位,造成劳动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四是中小企业困难职工的基本劳动经济权益维护和社会保障不到位。这些问题的出现和发展,导致中小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增多,劳动关系矛盾的增加,已经成为当前影响中小企业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要提升司法服务的精准性
要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企业劳动关系出现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指南”,对当地法院审理疫情背景下劳动争议纠纷进行业务指导。与当地司法仲裁委员会联合开展“加强裁审联动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主题活动,积极的走访企业,了解中小企业用工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要以座谈交流、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帮助企业家了解“用人单位在入职告知义务”“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等涉及入职招聘、劳动合同、工资福利、规章制度、社会保险等方面内容,助力中小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健康的劳动关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是要坚持注重对中小企业的平衡保护
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确保疫情防控、稳定劳动关系、支持用人单位复工复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精神,既要依法加强中小企业劳动者保护,又要依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服务和保障好用人单位复工复产。鼓励中小企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尽量通过协商方式处理疫情期间有关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事宜,依法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在中小企业得到落地、落稳、落实。
三是要深入推进中小企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
以中小企业劳动争议裁审为主导,构建纵向多层次、多元联动纠纷化解机制,全面推进中小企业劳动争议预防、化解,推动形成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新格局。将中小企业劳动争议处置纳入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中统筹推进,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当地。坚持调解贯穿于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全过程,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劳动争议,注重调解方式和方法创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工会干部、企业代表等促进调解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指导有条件的中小企业成立企业调解委员会,建立中小企业内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构筑中小企业劳动争议处置第一道防线。
(作者系陕西省改革发展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中小企业协会专家顾问团专家、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高级审计师)
编辑:李为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