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 近日,华州区杨先生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称,自己2015年底购买华升馨苑小区商品房,以单价1499元每平米签订认购协议,开发商承诺2016年初办理网签以及后续手续,最晚2016年7月30日交房,但开发商迟迟不能交房。“2019年9月底达到交房验收标准,但是开发商又变卦说成本上涨,要大家以每平米3500元补差价。开发商自身原因不按时给业主交房,导致房价上涨,为何让业主承担损失?”杨先生说。
随后,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将网友反映的问题转达华州区住建局。
7月10日,华州区住建局回复称,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该企业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形,根据其行为及我局职能,依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9条之规定,依法对该企业作出了责令限期整改的处理。另外,本着规范管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已将该企业存在的违规、违法情况抄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请相关单位依法对该企业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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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