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 近日,蓝田县的张先生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了蓝田杨坡头村村民非法占用可耕地建猪场的问题。“希望自然资源局对非法占用可耕地建设猪场的行为予以制止,还村民一方净土!”
随后,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向蓝田县人民政府发函咨询。
7月6日,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称,经调查,蓝田县三里镇杨坡头村五组村民杨某某,2020年6月22日未经批准,擅自在自己的口粮地上建养猪场。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现场勘查,目前杨某某的猪场正在处理猪舍基础,实际占地2.7亩,占地类型为一般农地区,无设施农业备案手续,属违法占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6月28日向其下发了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工。依据《国土资源部2019年4号文件》通知,设施农业用地由经营者向辖区镇政府备案即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告知该用户,待备案后方可动工建设,否则,将按违法占地立案查处。(记者 辛超 实习生 舒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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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