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执法三个月!陕西重拳整治违法违规倒逼安全生产主体落实

时间:2020-04-18 09:39:56  来源:西部网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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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执法三个月!陕西重拳整治违法违规倒逼安全生产主体落实

从4月下旬至7月底,省安委会将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省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14个行业领域开展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执法行动。

西部网讯(记者 李卓然)记者今天(4月18日)从陕西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从4月下旬至7月底,省安委会将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省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14个行业领域开展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不到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投入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习惯性违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次集中执法行动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执法重点,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以解决安全生产执法“宽、松、软”问题为突破口,不断强化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在集中查处企业主要负责人等不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方面,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生产费用未依法提取和使用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在集中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法行为方面,对企业不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在集中查处企业安全教育方面的违法行为方面,对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培训不到位,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在集中查处企业事故隐患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方面,对企业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存在重大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根据行动要求,省级各有关部门及各市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合理确定执法企业,既要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又要做到高危企业执法全覆盖。

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该处罚的必须依法处罚,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执法过程中决不能搞平衡、讲情面,随意降低处罚标准。要充分发挥挂牌督办、信访举报、媒体曝光等手段,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编辑: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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