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级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实行承诺制

时间:2020-02-18 11:32:16  来源:西部网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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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级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实行承诺制

2月17日,记者从陕西省住建厅了解到,从即日起至疫情结束前,陕西省省级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工作所有材料实行承诺制

西部网讯(记者 李卓然 通讯员 何蓉)2月17日,记者从陕西省住建厅了解到,从即日起至疫情结束前,陕西省省级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工作所有材料实行承诺制。企业在办理招投标备案时,由建设单位依法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承诺。

根据陕西省住建厅安排,办事企业和人员可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项目进场登记备案栏目办理相关事项。按照告知承诺书的约定,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作出承诺的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其他相关附件”中上传签字印鉴齐全的书面承诺书。收到有效承诺书以及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材料后,招投标监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办理工作。同时,相应的备案结果将依法、及时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送达办事企业和人员。对于确因特殊情况需到现场办理的,可提前通过咨询专线029-88661318联系工作人员预约急办服务。

据了解,在疫情结束后,陕西省住建厅将以“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加强对承诺制备案的监督检查。在后续监管中发现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做出处罚。同时,限制或取消其在陕西省范围内组织参与房屋与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资格,并将企业和有关人员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记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信用平台,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协同惩戒机制。

编辑:李为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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