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侯建忠:建议对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予以重惩

时间:2019-01-29 16:49:34  来源:西部网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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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侯建忠:建议对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予以重惩

1月29日,在陕西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分组讨论会议间隙,省政协委员、省气象台首席预报员侯建忠在接受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采访中提出,陕西省应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乘客在车辆驾驶过程中抢夺司机方向盘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予以重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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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省气象台首席预报员侯建忠。

西部网讯(记者 马晴茹 赵昊)近年来,因为“坐过站”、“坐错站”等原因,乘客和公交司机之间发生口角、肢体冲突,甚至抢夺方向盘等事件时有发生,有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为什么此类事件发生的如此频繁?究其原因就是犯罪成本太低。”1月29日,在陕西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分组讨论会议间隙,省政协委员、省气象台首席预报员侯建忠在接受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采访中提出,陕西省应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乘客在车辆驾驶过程中抢夺司机方向盘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予以重惩。

“我本身对于社会热点话题比较关心,作为一个基层工作人员,在准备这个提案期间,也询问了身边很多群众、同事和好友的意见和建议。”侯建忠说,悲剧一再发生,主要原因在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执法力度不够、威慑作用不强。

侯建忠建议,应该从三个角度来完善解决。从企业角度来看,应该更新完善陕西省境内公交车车内设施,将驾驶员乘客相隔离,预防、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目前已经有部分公交进行了改进,但部分小巴、民营公交车内,驾驶员乘客之间无明显隔档。”

从法律层面来看,陕西省要尽快出台相关法律规定,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应予以从重判处,不能仅以处罚或以其他方式来代替。此类事件一旦发生,司法机关应依法对涉案人员进行快速立案,提起公诉,以此来提高犯罪的成本,遏制此类事件发生。

“大家都是要面子的,曝光一次不行就多次。”侯建忠认为,从舆论角度,要鼓励媒体曝光,对有违反社会公共安全行为的人,将其纳入个人诚信记录,也可以借鉴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的方法,限制其乘坐长途公交车。“相关限制也可以延伸至出租车、网约车、中巴等公共交通工具。”

编辑: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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