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安康两级法院紧扣“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活动,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精心谋划部署,厚植绿色理念
安康中院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典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围绕学习培训、普法宣传、以案释法工作系统部署。各院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系统研读《生态环境法典》重点条文;安康中院联合镇坪法院、化龙山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镇坪分局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安康中院法官干警紧扣法典内容,为与会人员作专题授课。

强化跨域协作,共筑保护屏障
川渝陕毗邻地区任河流域生态廊道司法协作交流会在紫阳县召开,紫阳法院与重庆市万州法院、重庆市城口法院、四川省万源法院签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川渝陕毗邻地区任河流域生态廊道司法协作备忘录》,在跨域立案、联合巡查、证据互认等方面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流域共治。

深入基层一线,传递法治声音
全市两级法院主动将普法阵地前移,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宁陕法院依托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站,开展“法护秦岭绿 法典进乡村”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镇坪法院走进重点企业开展“法典护航绿色产业”上门宣传,助力企业绿色合规经营;白河法院深入社区,发放普法手册,向群众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发布典型案件,彰显司法震慑
安康中院集中发布一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件,涉及渔业资源、耕地保护、矿产资源、水体污染等领域。通过以案释法,既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也为社会公众提供明确的法律行为指引,彰显了安康法院依法严惩生态破坏行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坚定决心。
创新宣传载体,凝聚社会共识
安康两级法院紧扣秦岭生态保护、汉江流域治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要素,通过法官出镜普法等呈现形式,策划拍摄一批生态环保主题宣传视频,在“全国生态日”期间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同步推送,有效拓展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编辑:朱茜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