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回眸(一)护卫青山底色

时间:2025-08-15 16:40:29  来源:安康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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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回眸(一)护卫青山底色

守护好这里的绿水青山、蓝天碧野、历史文脉与万物生灵,是牢记“国之大者”的政治责任,更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司法使命

前言:秦岭巍巍,汉水汤汤。安康,这座镶嵌在秦巴腹地的生态明珠,不仅是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区,更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水源涵养地。守护好这里的绿水青山、蓝天碧野、历史文脉与万物生灵,是牢记“国之大者”的政治责任,更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司法使命。

近年来,安康两级法院深刻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司法担当,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置于突出位置。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积极探索创新,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

为生动展现安康法院服务保障美丽中国建设的创新探索与坚实步履,在“8•15”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精心策划并推出“安康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回眸”系列宣传合集。以“护卫青山底色、守护江河安澜、赓续历史文脉、守望蓝天精灵”为主线,呈现安康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立体实践——首篇《护卫青山底色》聚焦秦岭祖脉,看安康法院如何以法治担当守护中华民族的“中央水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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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中华民族的祖脉,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守护好秦岭生态环境,是牢记“国之大者”的政治责任,也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安康两级法院通过建立跨区域司法协作网、设立一线工作站、开展巡回审判、创新普法方式等,推动秦岭生态司法保护从单点发力向系统治理升级,为守护中央水塔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01、构建协同联动机制,凝聚生态保护合力

共卫“中华祖脉”:

《关于加强秦岭核心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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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宁陕法院会同安康铁路运输法院、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宁陕县公安局等9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秦岭核心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通告》。各协作单位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严加管控秦岭核心保护区,强化禁止非法穿越综合治理力度,依法开展核心保护区非法穿越行为综合整治工作。

共筑“司法屏障”:

《加强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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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岚皋法院会同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岚皋县公安局、岚皋县司法局等单位共同印发《加强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构建全方位司法保护体系,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以法治力量守护秦岭绿水青山。

共护“国宝熊猫”:

《环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同保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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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陕西、四川、甘肃三地14家中院共同签署《环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同保护协议》。《协议》明确以全面保护大熊猫为代表的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为目标,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共同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的原真性、完整性、系统性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共建“秦巴虹桥”:

《秦巴山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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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岚皋法院与城口法院签订《秦巴山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协议》,通过司法协作,打破地域壁垒,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秦巴山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效能。

02、创新司法实践路径,惩罚与修复并重

筑牢“司法前哨”:

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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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宁陕法院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站在宁陕县国有上河坝林场正式挂牌设立。工作站集一线巡护监督、就地巡回审判、生态修复执行、法治宣传教育、多元解纷协调等多功能于一体,成为守护秦岭生态的前沿堡垒。

擦亮“生态本色”:

治理非法穿越 守护秦岭祖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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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宁陕法院参与西铁中院牵头组织的“治理非法穿越 守护秦岭祖脉”生态保护公益活动。干警深入广货街镇蒿沟村和旅游企业,发放秦岭生态保护、森林防火等宣传资料,结合案例解读相关法规,号召大家争当秦岭生态卫士。在秦岭鹿角梁山脚登山处,巡查非法捕猎、破坏植被的线索,清理山道旁散落的垃圾,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强化“以案释法”:

巡回审判“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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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平利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失火案,当地基层组织代表、护林员及群众代表等5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2025年2月,宁陕法院巡回审理一起失火案,并就地开展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题普法宣讲,进一步增强群众保护绿水青山的法治意识和行动自觉。

亮出“执行利刃”:

高效落实行政非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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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至2025年,宁陕法院执行局依法高效办结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政非诉执行案件9件。执行人员深入林区、矿场等现场核查情况,严格依法执行,确保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惩处落实到位,有力震慑违法行为。

03、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涵养全民生态自觉

播撒“法治种子”:

《关于开展“当好秦岭生态司法卫士”法治宣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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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宁陕法院印发《关于开展“当好秦岭生态司法卫士”法治宣讲的通知》,要求系统整合法院内部资源,深入村镇主动普法,将宣讲与涉环资案件审判相结合,推动“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社会面”,提升公众环保法治意识,营造守护秦岭的社会氛围。

守护“朱鹮家园”:

赴朱鹮基地开展秦岭生态司法普法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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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宁陕法院普法宣讲团走进宁陕县城关镇寨沟村的朱鹮野外放飞基地,开展“当好秦岭生态司法卫士”专题法治宣讲活动。着重讲述秦岭自然资源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污染秦岭自然资源后果的严重性,号召辖区群众做爱护秦岭的宣传者、参与者和推动者,聚力维护幸福美好家园,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打造“云端普法”:

依托“共享法庭”开展全域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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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安康中院依托江口人民法庭“共享法庭”设备,运用综治视联网与宁陕11个镇、63个村(社区)综治中心进行视频对接,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讲会,剖析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并呼吁群众不做生态破坏的“旁观者”,争做绿色家园的“守护者”!

闪耀“卫士荣光”:

全省法院“秦岭生态司法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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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安康中院张燕、宁陕法院晁俊杰“秦岭生态司法卫士”荣誉称号。他们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强烈的责任担当和创新的工作方法,在办理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案件、推动生态修复、深化环境司法宣传等方面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成为引领全省法院系统投身秦岭生态司法保护行动的标杆力量。

从联合巡护核心保护区到跨区域司法协同,从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到“云端”普法全域覆盖,安康法院以最严密法治筑牢秦岭生态司法防线,让“司法卫士”成为守护祖脉青山的坚强柱石。

编辑:朱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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