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高某电话,称被执行人何某因父亲去世已返回家中,请法院前往执行。经了解,何某父亲7月3日早晨入土安葬,执行法官在尊重丧葬习俗的前提下,当日下午前往何某家中,找到了正在打扫卫生的何某,并将其传唤至法院。
原来,2018年3月,高某为何某提供劳务,应发工资11000.00元,何某因家中有事急用钱,便将高某的工资借了去,并向高某出具借据。因逾期未偿还,高某将何某诉至旬阳市法院,但此时何某却突然“失踪”,法院通过公告送达了法律文书,后又公告送达判决:判令被告何某向原告高某偿还借款11000.00元。但何某仍未现身履行,高某遂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何某下落不明且未查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最终案件于2021年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8年,高某为帮助何某,将自己的血汗钱借给何某。近七年,何某分文未还,且如“人间蒸发”,高某的愤怒可想而知!正因如此,得知何某回家,高某便第一时间告知法院。执行法官充分考虑当地风俗,在何某为其父送完葬后,将其拘传至法院,以防何某再次“失踪”。
执行法官并非不知人情世故,但职责所在,必须维护法律权威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何某作为被执行人,如果能秉持信用,有借有还,何至于与往夕借钱帮自己的好友反目,在自己为父亲举丧之际被人民法院拘传执行!又何至于在家人亲朋面前颜面尽失!即便借款后无力偿还,也应主动沟通,努力寻求理解,而非选择逃避、耍赖。
值得欣慰的是,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何某为自己躲避履行的行为向高某诚挚地道了歉,高某也表示谅解,并主动减免了部分标的。何某通过亲友筹措资金,一次性履行了全部款项,双方握手言和。
编辑:朱茜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