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 “您好,请问是李某吗?我是旬阳市法院工作人员,原告谢某起诉你拖欠其货款一案我院已经受理,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及《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你未按合同履行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若经法院审理判决后仍拒不履行,将面临强制执行、列入失信名单等法律后果,不仅影响企业征信,还可能限制法定代表人高消费……”
法官在电话中严正告知被告法律后果,并当场宣读关键证据内容。被告李某起初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推脱,办案法官进一步强调:做人应以诚信为本,若确有困难可申请调解分期履行,但逃避债务将承担更严重后果!掷地有声的告诫令李某态度转变,最终承诺立即筹款。
在法官挂断电话2小时后,原告收到被告支付的全额货款4万余元。次日,原告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并对法院的高效工作连连称赞:“本以为要打几个月官司,没想到法官一通电话就解决了!”
“许多被告并非无力履行,而是抱有侥幸心理。”承办法官表示。通过即时阐明法律后果、展现司法权威,既能敦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又能减少诉讼增量。本案展现了人民法院“抓前端、治未病”的多元解纷智慧,通过诉前阶段精准释法析理,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法律高压线的震慑力。法官在电话中既有法条引用的刚性警示,又给予履行路径的柔性指引,刚柔并济推动纠纷实质化解,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鲜活样本。
诚信履约是市场主体立身之本,任何逃避债务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安康旬阳市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引作用,努力推动“守信者受益、失信者难行”成为社会共识。
编辑:铁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