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劳动者刘某将一面写有“为民解忧伸援手,仲裁公正得民心”的锦旗送到安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仲裁员的认真负责、高效履职表达感谢。
10月11日,刘某满腹心事走进了市仲裁院大门,向仲裁员诉苦,其之前就职于一家餐饮企业,后双方因工资报酬发生争议,多次协商未果。现公司欲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刘某当下即无生活来源,希望通过劳动仲裁尽快解决纠纷,帮助其拿到拖欠工资和相关补偿。仲裁员考虑到刘某的实际情况,及时联系了用人单位,向负责人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和应承担的义务。但该负责人认为用人单位在前期垫付了刘某医疗费,现无任何义务再支付工资及补偿。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仲裁员了解到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但金额差距过大。于是,仲裁员继续耐心、细致地和双方当事人沟通,在兼顾情理与法理的基础上,向当事人讲解法律法规和调解的优势,不断缩小双方差距。经过多轮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企业当场支付了刘某相关补偿金,刘某申请撤诉。案后,仲裁员向刘某询问是否有就业意愿,为其提供“调解仲裁+就业服务”。为用人单位进行用工体检,帮助其规范用工方式,规避法律风险。
锦旗虽轻,情意却重。这面锦旗代表的不仅是当事人的谢意,更是对安康市仲裁院高效调解、仲裁为民的肯定。近年来,安康市仲裁院始终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实行“五位一体”“六字四心”调解工作方法,将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始终,实现调解效能、社会治理双提升。下一步,安康市仲裁院将继续以“耐心、细致、专业、公正”的工作作风,真诚地为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让更多纠纷化解在仲裁阶段,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编辑:孙洁